情系山区百姓
——白河法院实践“公正与效率”纪实
2002-07-23 08:54:12
   法院报(朱云峰 刘晓利) 地处“秦头楚尾”的陕西南部白河县,是国家级重点贫困县,山大沟深石头多,出门不是下山就是爬坡。正是在这样的条件下,白河县法院的法官们克服一切困难,给当事人减少诉累,方便群众诉讼,降低办案成本,被当地党委、市中院充分肯定。

  在过去的审判工作中,群众和案件当事人曾经对法院办案“久拖不决”、“久调不判”十分不满。针对这一情况,院长罗伟及时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并进行调研,推出了“两个一”工程,即在法定审限的一半时间内结案,办出质量一流的案件,并出台了《两个一工程实施方案》,建立案件质量监督体系,凡是案件超过法定审限一半时间的,严格按照《处分前置办法》处理并扣分,并与年终奖惩相挂钩。去年全院审结的985件案件有80%在法定审限一半时间内结案,无一件超审限,经过评查,一类案件占95%,办案质量和效率大幅度提高。法院和法官的形象在人民群众心目中重新树立起来了。

  院长罗伟明确提出,要实现“公正与效率”关键是法官素质的问题如何提高。该县文化落后,法官素质相对较低,他们除了全院正常的政治、业务学习外,每月由办公室、监察室统一拟出政治、业务思考题,每月底将作业交由部门负责人审阅打分。每年8月是该院的考试月,全院人员实行统一闭卷考试,同时也是全院案件质量评查月,对每个法官所办案件统一进行评查。2000年全院统一闭卷考试,结果没有一个及格的,去年,全院考试没有一个不及格的,考试成绩平均80分以上。案件评查,一类案件占85%以上,没有一个三类案件;法官的政治、业务水平普遍提高。他们在管理模式上采取院长抓庭长,庭长抓庭员,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还采取月查制度、月通报制度,每月底对院内和人民法庭所办案件进行月查、月评,并进行通报。将案件管理、法官队伍管理细化到人,给每个法官及工作人员建立了台账,作为年终个人岗位责任制考核奖惩和晋升的依据。

  为了方便山区群众诉讼,节约财力和人力,他们把原有的法庭进行了调整,成立了中心法庭和巡回法庭,建立了大民事审判格局。人民法庭上门集中收案,统一到立案庭登记挂号,由立案庭统一排期开庭,安排法官就地集中调解、审理,集中开庭,当庭宣判,改日统一送达。彻底杜绝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隐案不报和拖案的现象。立案庭还统一建立了收结案台账,立案庭一份,分管副院长一份,审判业务庭负责人一份,便于互相监督,“公正与效率”在此得到充分实践,法官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效率意识明显提高,该院真正成为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人民满意的好法院。
责任编辑:漆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