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民法院报发行为支点
广东法院新闻宣传网络化
2002-10-12 12:21:12
   法院网消息10月12日(记者 张慧鹏 周华娆 通讯员 李志金) 记者今天从正在广东省梅州市召开的广东省法院新闻宣传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广东省高级法院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认真抓好新闻宣传工作,推行各级法院为同级党政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订人民法院报,建立“用人民法院报联系党政领导、人大代表、社会各界”宣传新机制,切实加强广东法院系统新闻宣传工作力度,把思想宣传工作扎扎实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近年来,广东法院的新闻宣传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通过建立全省法院新闻宣传信息和发行网络,使发稿数和人民法院报的年发行数稳居全国法院前列。为了让社会各界更加了解、理解、支持法院的工作,广东高院明确提出建立“以人民法院报联系党政领导、人大代表、社会各界”的新机制,规定各级法院对口负责,直接从当地邮局把报纸征订到当地党政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手中,把本报作为社会各界全面了解法院工作的重要窗口。明年本报在粤的发行量可望有新的突破。

  广东高院还在会上对十六大前后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法院的新闻工作做了认真部署,并对加强和规范新闻宣传工作作了明确要求。广东高院副院长李琦表示:全省法院将通过这个新机制一手抓宣传,一手抓发行,努力为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本报总编辑王运声出席会议并讲话。梅州市党政人大等有关方面负责人、全省各市中级法院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责任编辑:李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