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拓宽信访渠道
2002-10-14 10:29:07
   法院网消息(王福伟) 山东省青州市法院坚持落实院长接访日等各项制度,拓宽了群众的信访渠道,信访工作出现了来信明显减少、来访明显减少的良性动态循环,群众“告状难”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今年1至9月份该院共接待群众来访93人次,来信16件次,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减少了29%和48%。

  该院按照“对口管理、分口把关”的原则,设立了“三室”,一是在立案庭设立接待室,专门处理群众日常来访;二是在院机关设立了院长接访室;三是在人民法庭设立了接访室。并在监督室安装了专门的法律咨询电话,在全市设立了8个信访箱,形成了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的大信访格局。

  该院建立健全管理体系,把信访工作纳入规范化轨道。一是建立信访档案制度。对所有信访案件统一编号,排期处理;二是落实首问负责制。按照“归口办理、责任到人”的原则,确定信访、人访的第一接待人为直接责任人,负责全案的处理;三是实行定期通报制度。每月底由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通报当月信访情况,重要信访动态随时通报;四是建立上访老户排查制度;五是严格考核制度。为增强干部的信访意识,把信访工作作为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度考核目标,特别是对上级交办、转办的案件,加大考核力度,严格奖惩,把软制度变成硬指标。

  加大接访力度,变“上访”为“下访”。实行公开接访制度,走上街头公开接访,变群众“上访”为法院“下访”,防止越级上访。在接访活动中,本着“有访必接、有问必答、答必有果”的方针,能当场答复的给予明确结果;当场解决不了的,根据反映的问题和要求,确定具体庭室负责解决,并限期查办上报。
责任编辑:薛勇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