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审判与鉴定分立
永州出台司法鉴定措施
2002-10-15 10:19:01
   法院网消息(尹 锋 盘树高) 日前,湖南省永州市中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与鉴定分立的规定,推出了司法鉴定分立新举措,一些不合格的机构和人员不得再从事司法鉴定工作。

  该措施规定,人民法院对社会鉴定机构或个人,采取自愿申请登记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把符合条件的专家纳入鉴定人才专家库,鉴定人才专家库,经中院审核后报省高院批准,统一由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告。当事人可以从专家库中协商选择鉴定人或由电脑随机抽取。同时,为确保鉴定的公正透明,法院司法技术部门对鉴定人的鉴定程序、方法、结论以及鉴定人出庭质证等进行全程监督、管理。对鉴定人因徇私舞弊、严重不负责任造成鉴定错误导致错案的,依法追究责任。
责任编辑:薛勇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