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法院:将设涉外庭
2002-11-12 10:56:33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王家明 陈晓航 李天君
  记者11日从有关部门获悉,今年年末,东莞市人民法院有望专设法庭,审理有关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届时,该院将成为全国惟一拥有涉外案件管辖权的非经济技术开发区基层法院。

  据了解,目前,东莞市人民法院因为在全国基层法院中办理涉外案件数量最多,而被最高人民法院特许保留了涉外审判权。该院从1999年至今年8月份,共办结各类涉外、涉港澳台案件8591宗。

  随外资不断涌入东莞,各类涉外纠纷案件迅速增多且日趋复杂,案件类型从原来的“三来一补”、买卖合同纠纷发展到涉外婚姻、质量赔偿、产品质量责任纠纷等案件,甚至出现了信用证等复杂案件。

  东莞市人民法院的办案效率受到外商及港澳台商的称赞。今年春节前夕,东莞市某台资电子有限公司在东莞市人民法院起诉两宗货款纠纷案件,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该院立案庭法官在立案的第2天即远赴南京、北京采取保全措施,仅用4天时间就为该公司追回货款人民币60万元,冻结两被告银行存款260万元。该公司将一面“办案神速”锦旗送到立案庭法官手中。
责任编辑:李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