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乌法院:推出18项措施方便群众参与诉讼
2002-11-12 16:14:54
   中国法院网11月12日电(潘昌盛) 江西省寻乌县人民法院日前推出18项措施,方便群众参与诉讼,塑造法院新形象。

  该院的具体措施是:设立立案大厅,统一受理各类案件,统一收取诉讼费用;受案范围、立案条件、收费标准上墙明示;发给《当事人须知》,告知有关事项;设置示意图,标明各办公室及审判法庭的方位;设置监督岗,张贴全院干警照片,附注姓名、职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及各部门的工作职能;挂牌上岗,开庭审案及执行公务应当着装;开展法律咨询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为告状求助的群众提供纸笔文具。受理书写困难群众的口头起诉;为来访咨询的群众提供茶、水、桌、凳。解答有关法律问题;实行院长接待日制度,每周五由院长、副院长轮流接待来访群众;实行巡回办案制度。人民法庭要定期到辖区乡镇办案,每月不少于10天;实行法律援助制度。老弱病残及确有实际生活困难的当事人,经院领导审批,准予缓、减、免诉讼费或执行费;实行排期开庭制度。经合议庭审理的案件一律排期开庭;实行判决公布制度。经宣判的判决书,允许群众阅看、查询;实行案后回访制度;实行首问责任制;实行限时办结制。
责任编辑:李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