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高院:给执行法官系上“安全带”
2002-11-13 14:27:30
   中国法院网11月13日电(记者 崔建民) 新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为了使执行法官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前不久,在全院办理了法官人身保险,让法官吃下“定心丸”,系上“安全带”。

  兵团法院辖区边远、面积大、地域广,荒漠地带多,当事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围攻法官等事件时有发生,法官在执行公务时难免有受到意外伤害的危险。为了让法官人身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受伤害得到赔偿,兵团分院在经费十分紧缺的情况下,抽出资金,统一投保,这一举措得到了广大法官的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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