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五年工作大事记
(1998年3月——2002年11月)
2002-12-24 08:51:06
  一九九八年

  3月1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肖扬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4月15日,全国法院教育整顿工作座谈会在北京举行。肖扬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要求全国各级法院认真落实江泽民同志指示,深入开展教育整顿和继续进行执法大检查,全面推进法院队伍建设。

  4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公布施行。

  4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公布施行。

  5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法院集中清理委托执行案件工作总结表彰电话会议,肖扬院长发表重要讲话。

  5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正式成立。

  5月21日,财政部、监察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六部门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5月26日,《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公布施行。

  6月26日,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座谈会在山东济南召开。

  7月2日,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在京召开。

  7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正式施行。

  7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机关隆重表彰1997年度涌现出的3个先进集体和7名先进个人。

  8月1日,最高法院对全国法院系统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作出部署。

  8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向湖北、湖南、江西、江苏、安徽、黑龙江等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慰问信,对奋战在抗洪救灾第一线的各级人民法院全体干警表示崇高的敬意和亲切的慰问。

  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分别给湖北、湖南、黑龙江、吉林、内蒙古高院院长打电话,询问洪涝灾情,并对抗洪抢险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9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购外汇、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施行。

  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9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各界公布了《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和《最高人民法院督导员工作条例》。

  9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法院电视电话会议,就认真贯彻落实九届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的精神进行了部署。

  9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设立人大代表联络室,并公布了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

  10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法院发出通知,对学习、贯彻中共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作出具体部署。

  10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全国法院电视电话会议,隆重表彰49名优秀个人和63个优秀集体。肖扬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10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为首批聘任的10位督导员举行颁发聘书仪式,肖扬出席并讲话要求督导员认真履行职责当好参谋助手。

  1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评定法官等级实施办法》已正式实施,全国法院法官等级评定工作将全面展开。

  11月28日至30日,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在京举行。罗干出席会议时强调,人民法庭面向基层,特别是面向广大农村,对加强民主和法制建设至关重要。人民法庭工作要为农村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肖扬就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搞好人民法庭工作发表重要讲话。

  1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隆重集会,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二十周年。肖扬发表了题为《坚持实事求是,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讲话。

一九九九年

  1月1日,肖扬在人民法院报发表新年贺词。在贺词中,肖扬提出,在新的一年里,要牢牢树立大局意识、公正意识、效率意识和廉洁意识。

  1月13日,李鹏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听取法官和有关法律工作者对合同法草案的意见。

  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在备忘录上签字,内地与香港特区相互提供司法协助迈出了第一步。

  2月8日至9日,全国法院宣传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2月9日,李鹏在福建视察期间专程来到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一起经济纠纷案件的庭审。

  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妇联在京隆重举行“全国十大杰出女法官”、“全国三八红旗手”表彰大会暨首场报告会。罗干在会见全国十大杰出女法官、全国三八红旗手时强调,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最重要的是要坚决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彭?云、肖扬、罗豪才等出席并颁奖。

  3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出关于开展“审判质量年”活动的通知

  3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出关于开展“执行年”活动的通知

  3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的若干规定》,要求各级法院进一步落实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开审判制度,确保实现司法公正。

  3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出关于开展“争创人民满意的好法院争当人民满意的好法官”活动的通知。

  3月26日,肖扬在国家法官学院法官培训班上郑重宣布:法院系统全面培训正式启动。

  3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委托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的安排》施行。

  4月19日,彭?云到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视察工作。

  5月3日,在隆重纪念五四运动80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授予马少清等36名同志“全国青年法官标兵”荣誉称号。

  5月13日,24名著名法学专家和知名人士被最高人民法院聘为特邀咨询员。肖扬向特邀咨询员颁发聘书。

  8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公布实施。

  9月8日,出席第八届亚太首席大法官会议的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作题为《法律为振兴二十一世纪亚太经济服务》的发言。

  9月13日,彭?云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旁听公开审判。

  9月15日,罗干在河北省雄县法院调研时强调,要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确保司法公正。肖扬参加了调研。

  10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公布《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

  10月26日,罗干出席全国中院院长培训班结业典礼时强调,必须建设一支高素质法官队伍。

  10月27日,肖扬在全国法院执行工作座谈会上强调指出,人民法院要把深入贯彻执行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和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指示精神结合起来,抓住机遇,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坚决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努力开创执行工作的新局面。

  1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公布。

  11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就审判机关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和“两院”有关司法解释发出通知,对依法审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特别是“法轮功”邪教组织犯罪案件作出具体部署。

  11月12日,为期两天的全国法院邓小平民主与法制理论研讨会在京闭幕。

  11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与五家中央新闻单位联合举办首届“全国十大人民满意的好法官”评选活动正式启动。

  12月14日至17日,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在京召开,会议总结了一年来全国法院的工作,确定了2000年总任务。肖扬发表题为《努力推进改革,确保司法公正,以崭新姿态跨入新世纪》的重要讲话。

  12月17日,庆祝最高人民法院成立50周年暨全国法院英模表彰大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江泽民、李鹏、朱?基、李瑞环分别致信致辞表示祝贺,尉健行会见了全国法院英模代表和出席全国法院会议的代表并讲话。罗干在庆祝暨表彰大会上讲话,肖扬在大会上介绍了人民法院50年的历程,任建新也在大会上讲话。

二○○○年

  1月10日至12日,肖扬在辽宁省考察法院工作时指出2000年是人民法院的“公正年”“改革年”,改革是人民法院今年工作的重大课题。

  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高级人民法院统一管理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颁布。

  1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

  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施行。

  2月1日,首届“全国十大人民满意的好法官”评选揭晓。

  2月19日,罗干在与全国十大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座谈时强调,人民法院必须始终如一地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基本准则,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从人民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不满意的地方改起,确保司法公正,维护社会正义。

  2月21日,首届“全国十大人民满意的好法官”表彰大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肖扬出席大会并讲话。

  3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意见》。  

  3月7日,经国务院批准,最高人民法院、财政部等单位联合发出通知,对现行法官制服进行重大改革。

  3月10日,《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公布施行。

  3月10日,肖扬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作工作报告。

  4月20日,许嘉璐在广东高院视察并旁听案件审理。

  5月10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的法官成为我国第一批穿新法官制服开庭审理案件的法官。

  6月19日,最高法院决定:从今年起,最高人民法院将有选择地向社会公布本院审理案件的判决书和裁定书,并要求各级人民法院逐步做到裁判文书向社会全文公布。

  6月19日,肖扬为人民法院报记者西部行题词。受肖扬和最高法院党组委托,刘家琛为首批记者授旗送行。

  6月22日,全国法院加强基层将设工作会议在长春召开。罗干强调要按照“三个代表”要求加强法院基层建设。肖扬主持会议。

  7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对经济确有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的规定》

  8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全面实施机构改革。

  8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

  8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正式公布《人民法院审判长选任办法?试行?》。审判长选任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启动。

  8月17日,全国法院思想宣传工作会议在哈尔滨市召开。肖扬发表《联系实际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努力提高人民法院思想宣传工作水平》的书面讲话。

  9月16日,尉健行在全国法院教育培训工作会议上强调,加强法官教育培训工作,是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需要。罗干出席。

  9月27日,全国法院进一步清理超审限案件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严格审限制度,提高审判效率。肖扬出席。

  9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公布实施。

  10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公布施行。

  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公布施行。

  12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的机构改革工作基本结束。改革后的最高法院,按刑事、民事、行政三大审判体系设置审判机构,负责案件的立案、审判、执行、监督的各业务部门职责分明,全院编制压缩10%,一批德才兼备的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

  12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公布施行。

二○○一年

  1月1日,肖扬发表题为《公正与效率:新世纪人民法院世纪主题》的新年贺词。

  1月3日,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在京召开。肖扬提出,公正与效率是21世纪人民法院的工作主题。

  1月5日,全国法院系统“人民满意的好法院、人民满意的好法官”表彰会在京举行。尉健行、罗干、姜春云出席。

  3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公布实施。

  3月10日,肖扬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九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作工作报告。

  4月4日,肖扬在全国法院贯彻全国社会治安工作会议精神座谈会中强调,各级人民法院必须坚决贯彻严打方针,集中力量,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各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以形成强大的刑事惩治力和法律威慑力,实现两年内社会治安工作明显进步的目标。

  4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施行。

  4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团中央在京隆重表彰“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官”。尉健行在会前亲切接见了十大杰出青年法官。罗干、肖扬发表讲话,曹志出席。

  5月1日,全国法院审判人员统一换着新式服装,开庭时,基层法院法官身着西服式制服,中级以上法院法官着法官袍。

  6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出通知,决定在全国基层人民法院包括人民法庭,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到基层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和建设中去。

  6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在京召开追授廖威同志“全国法院模范”称号大会。尉健行会前会见了廖威的亲属。罗干、肖扬、任建新参加会见并出席大会。

  6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施行。

  6月30日,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了法官法修正案。修订后的法官法于2002年1月1日施行。

  7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发出通知,首次国家司法考试明年初进行。初任法官、检察官和律师资格考试不再单独组织。

  7月21日,最高法院和浙江省委举行追授张晓东同志“全国法院模范”、“人民满意的好法官”称号大会。

  7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施行。

  8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以侵犯姓名权的手段侵犯宪法保护的公民受教育的基本权利是否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该司法解释明确指出,“以侵犯姓名权的手段”,侵犯公民“依据宪法所享有的受教育的基本权利”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8月13日,全国法院思想宣传工作会议在珠海召开。肖扬致信,要求宣传七一讲话,弘扬世纪主题。

  9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中共广东省委在广州隆重举行追授陈麟基同志“全国法院模范”、“人民的好法官”荣誉称号大会。李长春、肖扬出席。

  9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施行。

  9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传达、学习六中全会精神。

  10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颁布。

  11月1日,《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发布。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1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及专门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引咎辞职规定(试行)》。

  11月21日,罗干出席人民法院入世后审判工作座谈会时指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将以积极的态度认真履行我们根据世贸组织协定承担的义务和对外承诺,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世贸组织规则,进一步完善涉外经济法律法规体系,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12月4日,肖扬发表文章:《增强宪法观念推进法治进程———为全国第一个法制宣传日而作》。 

  1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在京举办“公正与效率世纪主题论坛”。肖扬致词。

  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施行。

  12月28日,全国法院教育培训改革与发展战略研讨会在京隆重召开。肖扬、郑天翔出席大会。任建新、罗豪才向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并欣然题词。

  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颁布,自2002年4月1日施行。

二○○二年

  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再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的具体规定(试行)》施行。

  1月9日,13名法官荣膺第三届“中国杰出(优秀)青年卫士”称号。肖扬会见获奖法官。

  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施行。

  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前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和保全证据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施行。

  2月27日,肖扬同河北省委书记王旭东亲切看望了被最高人民法院记集体一等功的廊坊中院的全体法官。。

  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施行。

  3月12日,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第四次大会,肖扬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3月21日,江泽民会见首批大法官、大检察官,李鹏、朱?基、李瑞环、胡锦涛、尉健行、李岚清参加会见。

  3月21日,全国法院大法官颁证仪式在京隆重举行。

  3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施行。

  3月30日,首次国家司法考试开考。

  4月1日,《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施行。

  4月17日,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工作会议召开。

  4月27日,最高法院举行法官等级证书颁发仪式。肖扬为最高法院高级法官、法官颁发等级证书。

  6月1日,全国法院今日起开庭使用法槌。

  6月21日,肖扬在大庆中院荣立集体一等功表彰大会上要求,积极实践“三个代表”思想,努力建设人民法院新体制。

  7月5日,全国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在京召开。罗干、肖扬出席并讲话。祝铭山作《大力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努力开创人民法院队伍建设新局面》讲话。

  7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隆重表彰全国法院系统100家“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和100名“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7月11日,肖扬致电全国法院思想宣传工作会议要求,做好法院思想宣传工作,促进职业法官队伍建设,

  7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加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若干意见》。

  7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规定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

  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规定自2002年9月1日施行。

  8月16日,中国法院网开通。肖扬致信祝贺,祝铭山点击开通。

  8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合议庭工作的若干规定》公布施行。

  8月29日,第一部与WTO规则相关的审理国际贸易行政案件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际贸易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公布。该规定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

  9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公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9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公布施行。

  9月26日,人民法院报创刊十周年座谈会在京召开。王光英、布赫、曹志、任建新、罗豪才表示祝贺,肖扬作批示,郑天翔出席座谈会。

  9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施行《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纪律处分办法(试行)》。

  9月27日,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召开。肖扬发表重要讲话。

  9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隆重表彰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尉健行会见与会代表,罗干作重要讲话,肖扬、韩杼滨、罗豪才出席。

  10月10日,最高法院党组中心学习组召开会议学习《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10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公布施行。

  10月16日,由江泽民作序、肖扬任总主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库》出版。

  10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公布施行。

  10月22日,全国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召开。肖扬发表重要讲话。

  10月25日,尉健行考察国家法官学院。罗干、肖扬陪同考察。

  11月1日,国家法官学院举行五周年庆典。肖扬到会祝贺并发表讲话。

  11月18日,最高法院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肖扬要求全国法院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高潮。

  11月20日,肖扬发表署名文章:《贯彻十六大精神,推进人民法院工作》。

  11月20日,最高法院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法院用十六大精神指导法院工作实践,不断开创法院改革和建设新局面。

  11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为青岛市中级法院记集体一等功,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共山东省委在济南举行隆重表彰会。肖扬、张高丽为青岛中院颁奖。

  (本报编辑部)
责任编辑:陈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