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岁律师年审遭拒 法院判决司法厅应对其办理手续
2002-12-24 13:09:10
   中国法院网12月24日电(何倩丽)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法院日前对谢文彬不服广东省司法厅拒不年审注册律师执业证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广东省司法厅须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对谢文彬的律师执业证的年审注册手续。

  谢文彬生于1930年12月24日,原是深圳市弘法律师事务所特邀执业律师。2001年5月,其报请省司法厅年审注册专职律师执业证时,该厅根据司法部《关于律师执业年龄问题的批复》的规定,以其已满70周岁属超龄为由,拒不办理。谢不服,于是向白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我国律师法中并没有对律师执业年龄加以限制,司法部的《批复》在法定的律师执业条件之外,增加了对律师执业年龄的限制,仅是司法部答复个案所作出的内部指导性意见,且违反了下位法应遵循上位法的立法原则。故被告应使用律师法的有关规定对原告律师执业证进行年审。法院还认为谢作为年满70周岁的律师执业,最终须在法律服务市场中进行竞争及接受委托人之选择,其提供法律服务并不损害国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亦无悖公序良俗,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薛勇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