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林木归属 种树老汉状告区政府
2003-06-25 15:51:3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沈 言 文/摄
在厂门口村的道路两旁,被砍伐后残留的树桩随处可见。
  大风刮倒树 老汉“民告官”

  两年之前,在一场狂风过后的早晨,北京市平谷区的陈九成老汉突然发现,自己辛辛苦苦种了20多年的300多棵白杨树,面临着“白种”的危险。

  这位年逾古稀的种树老汉和平谷区政府之间的官司已经持续了两年之久,至今还是现在进行时。

  今年6月8日,在平谷区峪口镇厂门口村,记者见到了这个不讨个说法决不罢休的老汉。

  陈九成是根据1983年县政府鼓励植树造林的号召,开始种树的。他说,他种的300多棵树主要是杨树,位于本村的西面和南面的道路两旁。这些由村里无偿提供的树苗刚栽下去的时候,都还是“核桃粗细”的小苗苗。这一年,陈老汉还从当时的村支书万仪手里,领取了盖有“平谷县人民政府”朱红大印的林权证。

  经过陈老汉20年来的精心照料、养护,如今这些树苗都已经成材,一般直径都在40至50厘米左右,使只有100多户人家的厂门口村变得郁郁葱葱。正当陈老汉为自己的辛勤劳动的结果而陶醉的时候,2001年的一场大风刮破了他多年的美梦。

  2001年6月25日晚上,厂门口村遭遇多年不遇的狂风和暴雨的袭击,造成陈老汉的68棵成材树木倒伏。正在陈老汉为这些遭到破坏的树心痛不已的时候,该村村委书记兼村委会主任佟连臣带人把这些树木运走出售掉了。在几经交涉没有结果的情况下,陈九成诉至平谷区法院,要求返还财物。没想到村委会向法庭提交了一份?平林字2000年第59号?林权证,上面确认厂门口村村旁的3200棵杨树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全部“永久”归该村所有。颁证时间是2000年11月13日。于是,陈老汉的诉讼请求被法院裁定驳回。

  陈老汉说,当时,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自己亲手栽种、养护了20年的300多棵树,就这么悄悄换了主人啦?政府原来给自己发的林权证难道是一张废纸吗?”于是,陈老汉委托了律师,和区政府打起了“民告官”的行政官司。

  不过,这个过程是一波三折的。2002年1月4日,陈九成向北京市人民政府就平谷区人民政府违规颁发厂门口村林权证为由提出行政复议,同年4月1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撤消?平林字2000年第59号?林权证,决定由平谷区政府对争议的林权进行重新确认发证。此后,平谷区政府一直拒绝重新发证。于是,陈九成依照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今年3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申请人平谷区区政府应履行职责,对申请人陈九成的林权证登记申请作出答复。但是,让陈九成老汉又一次做梦都没有想到的是,区政府于今年5月4日作出的处理决定竟然是把原平谷县政府1983年5月5日向他颁发的林权证给撤销了。

  这个意想不到的结果出现后,陈老汉再次不服,对平谷区政府又提起了复议。于是,陈老汉又陷入了一场旷日持久的复议和诉讼的循环。

  记者看到,北京市政府的复议决定书和市二中院的判决书都确认,“申请人(陈九成)持有被申请人(平谷区人民政府)向其颁发的林权证,现在被申请人认为该林权证系申请人非法取得,没有相应证据加以证明。”

  法院查明,1999年9月至2000年6月,平谷区政府在办理集体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期间,没有对陈九成的林权证按规定程序进行登记换发,也没有按法定程序予以撤销或者注销,而于2000年11月13日,又就陈九成名下的林权向厂门口村村委会颁发了林权证,因而造成了同一林权存在两个林权证的事实。故此,平谷区人民政府向厂门口村颁发林权证的行为事实不清,应当就争议的林权进行重新确认发证。

3000棵白杨树 转眼归了村集体?

  刚接到北京市二中院的判决的时候,陈九成和厂门口村的许多老人都感到十分兴奋。当年和陈九成一起种过树的万仪老汉说,“法院的这个判决还是很讲道理的。”

  1983年的时候,万仪是这个村的支书。他说,是他亲手给种了树的几十户村民填写、发放了盖有县政府大印的林权证。他还清楚地记得,当年为了响应政府植树造林的号召,该村许多人都参加了这项活动。其中,热情高涨的陈九成老汉一个人承担了两家的种树任务,因而成为全村种树最多的人。

  现在,在厂门口村还保存着1983年原平谷县政府颁发的林权证的村民还有很多。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不时有村民主动走过来,拿出珍藏多年已经泛黄的林权证询问。让这些多年来一直在用汗水和希望种树的老人都有着陈九成老汉共同的疑惑:原平谷县政府和平谷区政府两次颁发的林权证到底那一个才是真正有效的?难道全村当年由村民们各家各户种的3000多棵树转眼间都归了村集体?

  陈九成老汉说,两年来,经过村委会的几次擅自砍伐,他的300多棵树现在只剩下100多棵了。卖树的钱只有一小部分归了村里,其它的钱不明不白地就没了。还有许多村民反映,他们都有过自家种的树被村里砍倒卖钱的经历。

前任政府颁证 现任政府撤销

  6月3日下午,平谷区林业局局长张永富对记者说,前农林部门管理混乱是造成这场林权纠纷的根本原因。

  张局长承认,当年的农林局在工作上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对造林、管理、收益等方面都没有作出过清楚的规定。就像他们向人民法院提交的答辩状中强调的那样:“因为此案年代久远,相关证据材料难以收集。”而且该局也没有登记存档。所以,在市二中院作出要求平谷区政府重新确权的判决后,作为受区政府委托的发证机关,他们到现场“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取证,从而作出了撤销原平谷县人民政府1983年发给陈九成林权证的决定。”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因为,据林业人员了解,陈九成并没有尽到养护这些树的义务,并且他的林权证有很多问题。

  据厂门口村支书兼村委会主任佟连臣向前来调查的区林业局工作人员表示,“陈九成的林权证来源不明,村委会里的一本残缺不全的林权证登记存根里没有他的名字,”所以陈的林权十分可疑。

  该局林政科的另外两位工作人员对当年林权证颁发混乱的情况也有所了解。他们说,当时“成本成本盖有县政府大印的林权证,先被发到各乡镇,然后又下发到村里,由村里或者村民自己填写,所以很不规范。”甚至发到有的村民手中的只是一张空白的林权证,里面什么内容也没有。因而,类似厂门口村林权纠纷的现象在整个平谷区十分普遍。

林权诉讼即将进入下一轮回

  张永富局长强调说,为慎重和公平起见,他们作出现在的决定的考虑是,把陈九成和村委会的两个林权证都给撤销了,然后重新作出了现在的决定。这种做法和二中院的判决是有些相违背的。至于具体的法律依据,他说,已经全部通知区政府法制办了。

  “林业局的具体法律依据给我的印象不深,好像是一个什么规章或者条例,作了重新确权。”当天下午,区政府法制办科长张佩龙说。不过,到底依据了什么现在已经不重要了。他说,陈九成再次提起了复议。因为预料到他很有可能因复议申请再次被驳回而起诉,区政府已经委托林业局和政府的法律顾问作好了积极应诉的准备。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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