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头前,“老赖”还了钱
2003-09-01 15:44:2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赵克 於卫东
  前不久,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对几起案件进行了集中执行,随同前往的还有徐州电视台社会大观摄制组,在摄像镜头下,执行收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

  执结赡养纠纷案

  2003年7月18日上午10时许,执行局蒋春明副局长打来电话说,有一名赡养案件的被执行人不仅不赡养年逾八旬的老父亲,而且还在楼上辱骂老人,气焰十分嚣张。

  我们在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与社会大观摄制组的责任编辑张成军取得了联系。十一时二十分,被执行人吴某已被执行员崔哲带到第九法庭进行执行听证,我们也随摄制组人员一起来到了第九法庭。

这是一桩案情并不复杂的赡养案。1988年10月,吴老汉起诉其子给付赡养费,后经法庭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其子每月给付吴老汉赡养费15元。但协议达成后,其子却一直不愿意履行,吴老汉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此后的执行过程中,由于吴某“人间蒸发”,执行该案的执行员换了一拨又一拨,也没有将案件执结。直到前不久他到法院与别人打官司时被偶然发现,这才将他逮个正着。

  开始,吴某滔滔不绝地历数他的父亲的种种不是,可当他一看到电视台的摄像机后就立马蔫了下来,先是说摄像侵犯他的隐私权不准拍摄,后又埋头趴在桌子上呜呜咽咽地装出一副可怜相,最后又向他的老父亲求情,但没有起到作用。无奈之下,他才心犹不甘地拿出了赡养费。至此,这桩一拖就是二十多年的“骨头案”终于顺利执结。

  见证赖债歪理

  2003年8月6日,泉山区法院召开集中执行兑现大会,200多名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齐聚会场,这是该院每年组织的若干个大型集中执行活动之一。为此,我们早早地就与社会大观摄制组取得了联系,并根据节目的要求预先筛选了若干个采访对象。

  在集中执行兑现大会上,法院宣布对6名拒不履行的赖债者予以司法拘留,给在场的被执行人都带来了很大的震动。不少被执行人会后主动找申请执行人协商,约定具体履行期限以及具体履行方式,从而使这次集中执行兑现大会收到了预期的效果。

  集中执行兑现大会结束后,徐州某装饰公司与徐州某物资公司相约在第十法庭协商还款一事。刚开始大家还都能心平气和地在一起协商,但后来不知什么原因双方竟吵了起来。我们闻讯后迅速赶到第十法庭,发现徐州某装饰公司的经理正在拍桌子大发雷霆,说我们并不是有钱不还,而是徐州某物资公司上次去公司要钱时,正是他们公司在开党代会的时候,这让他很没有面子,影响很不好,所以才没有给钱。其间,执行员刘冬多次予以劝阻均无效。这位顾面子、怕影响的经理看到我们正在摄像,这才当场还了钱。

  跟踪突击搜查

  2002年7月15日晚上10时许,徐州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临时工何殿明在与其他工人一起装卸货物时,被一垛倒塌的袋装盐水瓶砸伤,造成腰椎爆裂性骨折,经法医鉴定构成九级伤残。何殿明伤愈后将徐州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以及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共计6万余元。该案经过一、二审诉讼终结后,徐州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没有履行给付义务,何殿明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员王丹莉接手该案后,多次到徐州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去找他们的单位负责人,但每次去都是扑个空;先后四次去银行查封账户,徐州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却又能在当天另开新户。很显然,这是徐州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与其所在的开户行共同规避法院执行的结果。

  为此,执行局经研究,决定对徐州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2003年8月17日一大早,执行局副局长沈勇就带领执行组的全体人员一起到徐州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的原料收购站去进行搜查,我们也与社会大观摄制组的人员一同随车前往现场进行跟踪拍摄。

  到达现场后,原料收购站的留守人员告诉我们,现在收购原料都在公司那边。于是,我们立即驱车前往距此二十多公里外的远郊公司总部。到达公司后,执行人员找到财务室并出示证件,要求其负责人出面未果,遂依法对该公司的财务室进行了搜查。在搜查过程中,虽然未能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但却意外地发现了前不久查封其银行账户后当天又在同一银行另开新户,且当天就有货款进出的证据。为此,我们又急赴市区其银行开户行进行查询,从而证实了银行违规行为的存在。据此,执行局当即传唤银行的负责人下午到法院接受处理。可是,下午才刚上班,徐州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却主动地派人专程送来了该案的全部案款。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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