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漂亮的执行战
2003-09-01 16:25:3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朱友学
  8月27日上午8时。

  湖北,五峰自治县渔洋关镇。

  五峰法院执行人员准时进入执行现场,五峰第二人民医院与被告李某、王某等排除妨碍一案强制拆迁开始。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为了建设县第二人民医院,将原渔洋关粮油储备库、门面房共计近1800平方米划拨给原告,并就补偿、安置问题与渔洋关粮油储备库达成了协议,实际进行了拨付。渔洋关粮油储备库原部分职工因企业改制进行安置时,租用该库门面及仓库拒不迁出,政府协调数次未果。县房产局于2003年5月28日发出了拆迁公告限期拆除,但被告人不予理睬。原告诉至本院,要求被告迁出。

  五峰法院7月29日受理此案后,五峰第二人民医院根据该幅土地使用因搬迁拖延数月、急需进行规划施工的情况,依法提出先予执行申请。法院党组成员、渔洋关人民法庭庭长汤建新亲自拟定执行方案,决定分两步进行,首先通过动员群众协助主动搬出与强制相结合的方法,达到搬出目的。待住户搬出后,立即拆除。

  2003年8月9日,法院发出公告,限期被告人自觉搬出。公告发出后,执行人员先后数十次对被执行人做细致的宣传、讲解、劝导工作,并几次向上级领导进行专题汇报,其中两名被搬迁人自愿履行。但有两名被搬迁人却提出无理要求软磨硬抗拒不搬出。经请示院领导,法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并组成了以分管副院长为组长的执行组。8月26日14时30分,执行人员进入现场,对被搬迁人做最后一次工作,并于17时查封了经营的门面。

  考虑到被搬迁人的实际困难,执行干警给多家单位做工作,联系房屋,充分保障了被搬迁人的生产、生活。执行人员耐心细致的工作方法同时也感染了被搬迁人及其有抵触情绪的亲朋,他们纷纷动手帮助被搬迁人搬运物品。

  8月27日17时整,执行人员对被拆迁物进行清场。17时30分,随着一声“立即拆除”,顿时机器轰鸣,强制拆迁开始,至18时30分拆迁圆满结束。拆迁单位领导深有感触地说:“是法律为我们撑了腰,是人民法院为我们解了难!”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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