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啃“硬骨头”的执行官
——记宜阳县法院“五好执行官”胡少卿
2003-09-11 14:17:4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李惠民
  法院工作,执行最难,但胡少卿却是“克难能手”。他以善啃“硬骨头”闻名,越是别人啃不动,或无从下口的“骨头”,他越是精啃细嚼,还真让他“嚼”出了滋味。

  胡少卿是河南省宜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兼综合科科长,共产党员。他在法院工作的十年,就是他从事执行工作的十年。胡少卿办案肯钻研,勤动脑,下力气,办理执行案件快捷、高效,在当事人中享有极高的声誉 ,成了院长的“最后一手”:执行中的难案找他,一些因种种原因久拖不结的案件找他,个别外地执行不了的案件也找他。

  “执行是一门艺术,要你用心去揣摸、去领会,去实践,但首先要有为申请人着想的责任心。”胡少卿这样说。

            利用矛盾克难

  2002年10月18日,洛阳干休所成都军区离休老红军、原14军政委马扶增,宜阳县人大原副主任、退休干部张殿堂等4人,给宜阳县法院送来感谢信,感谢胡少卿秉公办案,廉洁高效,两月为他们执结两年未执结的案件。

  1997年底,宜阳城关镇居民张某同另外5人合伙开办的公司因故歇业,营业执照被工商部门收缴。张某利用他保管的公章,背着另外5人先后向马扶增、张殿堂等4人借款8万余元,逾期不还。宜阳县法院2000年5月依法判令张某及其公司的另5名合伙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并支付利息共计16万多元。

  但在判决生效后的2年多时间里,张某先是主动代签全部判决书、执行通知书,表示愿意承担全部还款责任,私下却隐匿财产。执行人员逼急了,他又称“那债是公司借的,我一人偿还太亏。”或说“现在没钱,等等再说。”这期间,法院对张某的房产进行了评估,家属以房产权属和无处居住为由,使拍卖无法进行。法院虽采取了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但依然没有任何执行效果。

  同年8月,胡少卿接手该案后,立即认真调阅案卷,走访相关人员,认真分析两年来的执行情况,调查被执行人员的资产,确定执行的思路、方式和方法。他发现,另5名合伙人都是本地的头面人物,张私下用公司公章借款引来大笔债务缠身,5名合伙人对其恨得牙痒。张某担心一旦执行另5名合伙人,引起邻里、亲朋、家庭反目,所以他签文书大包大揽。执行动了真格时,他却硬抵硬赖,以期拖延执行。于是胡少卿决定利用这一矛盾,攻克执行难题。

  他把张某晾一边不理,找到了另5名合伙人,严肃地向他们宣布了有关执行的法律规定,要求他们依法履行还款责任。要求每人各拿出10万元,并同时作了张某“哥们”的工作。当第三次向这五人宣布再不履行还款义务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时,这5名合伙人急了。他们一面找4名申请人说情,说此事与己无干;一面或单独,或联合去找张某吵闹,并警告他,再让法院人去找俺,大伙不依。张某坐不住了。他主动找到胡少卿说,这钱我一人还,与其他5人无关。胡少卿却说:“不行,必须照判决书执行!”在张某一再请求下,胡才表示:“你一人承担也行,但必须经4名申请人同意。”在张某的请求下,胡少卿将双方当事人召集一起,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张某在一定时间内一次性支付马扶增等4人9.5万元,其余双方不再追究。否则仍按原判决书执行。协议签订后,张某很快支付了标的款。

           治“刺头”敢用强

  1999年11月,宜阳县寻村乡张某以帮助办理宅基地为名,骗取申请人李某1.5万元,结果李某钱宅两空。李某多次催要,张某就是赖着不还,面对法院要求张某归还李某1.5万元的判决,张某仍置若罔闻,数次执行,张某要么躲着不见,要么推脱耍赖。案子又转到了胡少卿手里。

  张某是当地有名的“无赖”、“刺头”。他依仗其在当地家族势力大,儿子又在县里某执法部门工作,从不把别人放在眼里。胡少卿决心同这“刺头”较量较量。这年冬天,胡少卿顶着寒风来到了张某家送达执行通知书。当时张某正在家里同七、八个人烤火取暖,对冻得一脸通红的胡少卿不理不睬。胡少卿郑重地把执行通知书送到张某面前,请张签收。张某连眼皮也不抬,接过通知书,顺手丢进了火里。胡少卿他火气“腾、腾”直冲脑门,但他强压怒火,义正词严地问:“张某,你知道你当众焚烧法律文书是什么行为吗?”

  “我知道,你不就是要钱吗?我有的是钱,就是不给你,看你能把我咋着!”张某一副无赖相。

  “你要为你的行为付出代价,承担法律责任!”胡少卿口气不容置辩。

  “你胡少卿也是县城人,我认识你,你对我轻了,我不理你,你敢拘留我,咱走着瞧。我不怕你!”气焰十分嚣张。

  胡少卿当即返回法院,办理了有关手续,决定依法拘留张某。张某这下慌了,又是让烟、让座,又是点头作揖:“我错了,我认错,您别跟我一般见识,中不中?我拿钱,中了吧!”

  看到张某的狼狈相,胡少卿释然:“刺头”也不过如此。但是,现在说啥也晚了,先拘留15天,再说执行。

  随后,张某痛快地交出了标的款、执行费等,并被罚款1000元。在法律面前,他输得一塌糊涂。当地人戏其“牵着不走,打着到头”。

            易激案重和解

  前不久,胡少卿又接手一起十分棘手的强制拆除案件。

  案件回放到10年前:宜阳县柳泉镇村民周某在自家临公路的责任田里,盖了3间房子做生意。1996年,洛阳市忠诚电力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忠诚公司)因发展需要,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征用了包括周某责任田在内部的土地,1998年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但周某不愿退出,通过非法手段于2001年也取得了所占地块的租赁证,并在原地上将房子改造成二层小楼,占据了忠诚公司的一角。后经宜阳国土局处理、法院判决,确认忠诚公司土地使用证合法有效,撤销周某的租赁许可证。2002年底,宜阳县法院又判决“限周某在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拆除建在忠诚公司土地使用证范围内的建筑物”。周某置之不理。

  胡少卿接手该案后,考虑到忠诚公司是宜阳县重点民营企业,其法人又是省人大代表,影响较大,双方又为此地块争执8年,积怨甚深。虽忠诚公司胜诉,但周某抵情绪较大,一旦强制执行,必将使矛盾升级。于是,他认真调整执行思路。他一面向周某送达执行通告书,张贴限期拆除公告,一面耐心向周某讲明强制拆除的利害:你要是自己拆除,可免支付拆除费,也可以保证物品不受损;要是强制拆除,结果正好相反,影响也不好;第三种办法是,你假如能同忠诚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可避免损失。但周某啥也听不进去。他说:“10年前我就在这地方经营,现在我成了‘伊拉克’,你们想咋苛剥(欺负)就咋苛剥,不叫我好过,他(指忠诚公司法人)也别想安生,反正我也豁上了。”同时,他还提出,要叫他搬出来,忠诚电力最少得补偿他15万元。

  眼看5月20日强制拆除的日子已到,胡少卿已经部署好了装载机等拆除机械,周某仍无动于衷。5月19日下午,胡少卿又第三次把双方召集一起。但任凭他如何讲法、讲理、讲情,周某全不为所动,埋头一口气不吭。逼急了,他说:“反正恁法院听他(指忠诚公司法人)的,我说也白说,你们想咋拆就咋拆吧!”话语平静中充满不服气。返过来,胡少卿又作忠诚公司工作:照判决书执行很容易,但我们一拆走了,矛盾可留你这儿了,真要是周某一时半会想不开,过激豁出去了,很容易引发刑事案件。那样对你、对他、对社会都无益。”经胡少卿来回反复劝说,到夜里11点钟,双方终于达成执行和解:忠诚电力一次性案外补偿周某房子、土地费用6.12万元,周某将房、地无条件交给忠诚公司。协议签订后,周某连夜回家搬东西腾房子。第二天早上8时,在胡少卿的主持下,双方交接完毕,忠诚公司很快将房子圈入厂区,并将其改造另作它用。

  此案圆满执行和解,有效地化解了矛盾。当事双方十分满意,实现了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促进了社会稳定,柳泉镇党委副书记马少义说:“忠诚公司使拟拆房物有所值,周某也避免了强制拆房的损失,这个执行和解化干戈为玉帛,皆大欢喜,真是太好了。”能胡省卿每年执结案件都在100件以上,一般案件都能两个月内执结。他连续10年被市、县法院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执行员”,荣立三等功3次,荣获市、县“人民满意政法干警”、“优秀政法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五好执行官”等称号和“个人结案第一名”、“办案能手”、“五好法官”、“院长特别奖”、“廉洁执法先进个人”等无数荣誉。2002年又荣立二等功。日前,宜阳县法院党组作出关于表彰胡少卿的决定,号召全院干警向胡少卿学习。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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