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执行法官的点滴事迹
2003-09-16 15:04:4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傅明生
  谢达文同志1989年8月从江西省司法学校毕业分配到分宜法院工作,1990年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自1994年至今一直从事执行工作。经过十年的磨练,谢达文同志已成为该院执行局的一名执行骨干。他在工作中兢兢业业,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干出了不平凡的成绩,连续多年被评为院先进工作者,2001年获全市法院系统先进个人,2002年获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并被省高级法院授予“人民满意好法官”称号。

  经历生死考验

  谈起十多年的执行工作,谢达文感慨万千,执行工作甚至让他经历了生死考验。1994年暑假,谢达文和其他干警乘车前往赣州执行,途中执行庭干警所乘坐的警车与一辆大货车相撞后翻入稻田中。谢达文从车窗中爬出来,看见车辆已起火苗,他顾不得身上多处伤痛,立即用双手从稻田里捧起淤泥将火扑灭,避免了一起更大事故的发生。然后,他才到附近一处乡卫生所包扎伤口。

  1995年4月,在分宜某煤窑执行时,被执行人唆使亲属和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用大货车横堵在路上,将炸药塞进警车内,一名小青年用猎枪对着执行干警。在这危机关头,谢达文毫不畏惧,仍和同志们一起对不明真相的群众耐心细致地做说服工作,促使他们让开道路,干警们才安全撤离现场。

  执行不畏难

  1996年8月,在湖北某地执行时,为了查找被执行人隐匿的财产,谢达文等在酷暑和蚊虫叮咬中坚守了七天七夜,终于发现并扣押了被执行人一辆小轿车,为分宜县—企业挽回了经济损失20余万元。

  2001年年底,分宜法院执行庭受理了一起分宜县某企业申请执行本地某企业的合同案件。由于被执行人此时无能力履行义务,申请人经营状况亦不佳,春节将至,外地民工急等钱回家过年,情绪极不稳定,矛盾一触即发。谢达文接手该案后,一边协助申请人做好民工的稳定工作,—边积极查找执行线索。当得知被执行人在湖南某企业有一笔十万元的债款时,他连夜带人乘车赶往湖南。此时正处春运高峰期,他们在火车上站了六七个小时,凌晨4点才到达目的地。为了节省经费和时间,他们在火车站候车室等到天亮后又马不停蹄地赶到这家企业。此时,已是农历十二月二十四日,按习俗是过小年的日子,该企业正准备放假。当执行人员出示有关法律文书要求协助执行时,该企业办事人员对法院几位不速之客不理不睬,互相推诿。谢达文等只好坐在办公室等,直到下午那位经理才出现,谢达文同志立即把有关法律文书出示给这位经理,并说明执行该笔款项的重要性。最后,这位经理终于被谢达文同志的为人和诚恳所感动,当天便履行了全部债务。谢达文同志拿到汇票后又连夜赶回分宜,并亲自将14万元执行款送到申请人的负责人手中。

  巧执五起案件

  谢达文同志在工作中一丝不苟,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随着执行案件的逐年增加,新类型、高难度执行案件不断出现,谢达文同志刻苦钻研执行艺术,认真总结执行工作经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分宜县某矿业公司系1995年投资兴建的一外资私营企业,但自2000年以来,由于经营管理不善,企业负债累累,债权人陆续向法院起诉,至2002年底,分宜法院执行庭共受理该企业为被执行人的案件5起,执行标的额达100余万元。

  谢达文接手这5起案件后,经过认真分析,他考虑到被执行人系外资企业,如果机械地采取拍卖等强制执行措施,有可能对本地招商引资工作产生负面影响。为取得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谢达文经请示领导批准,首先查封了被执行人的机械设备,但允许其继续使用,并到工商部门办理冻结被执行人股权转让及法人变更手续,以防不测。同时,他找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做工作,并协助该企业引凤入巢。经过努力,一位实力雄厚的外地私营企业主已将该企业租赁下来,并对如何清偿债务达成了一致意见,即法院每月向租赁人提取租赁费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法院促成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由租赁人提供担保,5起案件得到顺利执行。

  从外表上看,谢达文文质彬彬,干起工作来却有一股韧劲。十年来,他执行了数百件案件,从来没有因为执行措施不当造成群众上访等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十年中他不知加了多少夜班,放弃了多少休息日,但从不谈报酬。他不仅对工作极其负责,对求助群众态度热情,而且对一些路途遥远、经济困难的申请人,他还经常自己掏钱为他们买食品、垫付路费,十年来共支付该类款项1600余元。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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