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执行不再难
——泸州法院狠抓执行改革纪实
2003-09-25 11:37:5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赵兴军
  1999年以来的4年多时间里,四川省泸州市两级法院狠抓执行改革,开展执行攻坚活动,基本上根治了“执行难”。4年来,两级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31423件,开展了6次执行攻坚战,执结案件30233件,标的10.39亿元,执结率96.21%,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近7亿元。

  清理旧账,做到底数清

  1999年1月,泸州中院对全市两级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但未得到执行兑现的案件进行了全面清查,发现尚有未执结案件2986件,标的27838万元。虽然泸州中院于1998年6至9月在全国率先开展“执行攻坚战”,一举执结案件5926件,标的9000多万元,但执行旧账依然量多范围广,执行局面依旧十分严峻。

  争取多方支持,形成全市“一盘棋”

  泸州中院祝昌焱院长在认真分析、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指出:执行工作如果单靠法院一家唱独角戏,是很难打破僵局的。必须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形成执行工作全市“一盘棋”的联动机制,方能化解“执行难”。

  1999年4月9日,泸州中院向市委提交了《泸州市中级法院党组关于加强执行工作意见的报告》。4月15日,中共泸州市委以泸委发[1999]24号文件转发了泸州中院《报告》,下发全市执行。紧接着,泸州市人大常委会在5月26日召开的常委会会议上,通过了《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5月27日,泸州市人民政府以泸市府发[1999]98号文件,转发泸州中院《报告》,要求各级政府要为法院执行工作提供财力和装备保障。至此,泸州市的执行工作终于形成了全市“一盘棋”态势,加大执行力度获得了社会各方的支持,为最终消化“执行难”提供了制度和组织保障。

  五项改革措施,促执行成效

  泸州中院在狠抓案件公正审判的同时,一直将执行工作的开展作为一个重要环节来抓。一是变被动执行为主动执行,完善了申请执行人举报制和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并专门发布了《举报人实行奖励的公告》,按举报额的5%至15%给予举报人奖励。二是适时集中优势兵力,打攻坚战。先后组织了6次大规模的执行会战,动用干警上千人次。三是全面实行立、审、执“三分立”,建立执行工作月通报制、主执行员制和执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坚决奖惩兑现,全市法院5名执行干警、两个执行庭因成绩突出被记功。四是强化执行宣传工作,4年来共发布执行公告上万份,印发“执行须知“2万多份,召开债权人和债务人会议30多次,并深入到厂矿、学校、乡村开展执行宣传工作,大造执行声势。五是在全国率先推出限制高消费令,并于2002年8月15日对21个单位和个人实行限制高消费。

  执行工作步入良性循环

  4年多来,泸州中院主要开展了6次大的执行攻坚活动,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执行战绩,使执行工作步入良性循环轨道。一是开展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城市基金会(简称“两金”)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共执结“两金”案件16765件,标的2.28万元,保证了及时兑付,维护了社会稳定。二是开展赡养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执结214件,标的近1000万元,保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三是集中开展外向型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出动警力360余人次,行程数十万公里,执结360件,标的近亿元。四是开展清理执行金融未执结案件专项活动,清理未执结案件108件,标的1.67亿元,执结73件,标的1.46亿元,为净化投资环境和西部大开发创造了条件。五是开展清理积存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清理未执积案1889件,标的1.33亿元,执结1617件,标的1.18亿元,消化了包袱,使执行工作步入良性循环轨道。六是开展涉及行政、司法机关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共受案62件,标的382万元,执结61件,标的375万元,密切了干群关系,改善了行政机关形象。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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