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队伍中的“文人”
2003-10-08 16:24:3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叶利成 魏东
  乍一看到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吴中玉时,你很难将这个身高不足1.70米,戴一副近视镜,文质彬彬的人,同社会上普遍认为比较棘手的执行工作联系在一起。也难怪,在一般人眼里,从事执行工作的人,应该是那些人高马大、身强体壮的人,行武出身最好。但吴中玉说:“执行工作是执行员运用国家政权的力量同被执行人斗智斗勇,因为有国家政权作为后盾,它不同于市井里个人之间一对一或一对二地单打独斗,所以从事这项工作我谁也不惧!”

  敢于碰硬——这是他的工作作风。去年中秋节前的一天,他在办理徐州市某商业银行申请执行李某欠款纠纷一案中,依法将李某一台车辆以11万元价格变卖给徐州人。案外人张某(事后才知是被执行人亲戚)带着一帮小兄弟,在法院大门附近拦住买受人索要辛苦费、保护费,不交别想走人。在领导支持下,吴中玉擒贼先擒王,对张某采取拘留措施,让他在拘留所“过节思过”,并将拍卖车辆安全护送出城。“在法院发生的交易,如果再没有安全感,那么,我们干脆回家卖红薯算了。”事后,他掷地有声。

  善于执行——这是他的工作技巧。特别是在异地执行中,他胆大心细,斗智斗勇。不久前,他作为睢宁县复建古邳历史景观领导小组申请执行某港城开发公司一案的承办人,与其他同志五进港城,乔装打扮成生意人,在港城相关部门查到了被执行人7套商品房,并排除各种阻力,最后以50万元价格变现。 “不战而屈人之兵”,“兵不血刃,方见英雄本色”,这是执行中,他努力追求的效果。

  他精通电脑,熟悉银行业务,如果银行想在他面前玩猫腻、做手脚的话,那一定是自讨苦吃。本地及外地多家金融部门已领教过此君厉害。正因为如此,所以每次去银行,同事们都请他配合。

  虚心好学,善于总结——这是他的另一个特点。工作中,他参加自考和远程教育,先后取得南大大专和中央电大本科文凭。结合本职工作,他先后在国家、省、市、县报刊及中国法院网上发表了多篇调研宣传文章。工作之余,他看《三十六计》,并和执行工作相结合,目前正在酝酿《执行工作与三十六计》。他看《菜根谭》,不为治国,只为齐家,修身养性。因为酷爱读书,古今中外,林林总总,他自称为“文人”。“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在于逻辑”(霍尔姆斯语)成为其所从事职业的座右铭。

  谈到今后的打算与发展方向,他说:“在执行工作岗位上工作了十年,还是比较喜欢这份充满挑战、富有刺激的工作。”这就是睢宁县人民法院一位普通的执行法官的心声。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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