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人民满意,为了红旗更红
——记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法院执行法官杨新辉
2003-10-15 12:55:0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崔纪元 李曼曼
  1991年4月,杨新辉进入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法院工作,历任通讯员、法警、执行员,在法院工作已有13个年头。他从一名刚毕业的学生逐步成长为执行局的一名业务骨干,现任审判员、四级法官。十几年来的执行工作磨练使他深深懂得,干好执行工作不仅要有良好的思想觉悟,还要有熟练的法律专业知识、社会知识和执法水平,同时更要有无私的奉献精神。

  干一行 爱一行

  调入法院工作后,杨新辉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他在办公室任通讯员时,服从命令,听从安排。担任法警期间,认真履行法警职责,不论执行什么任务,都能冲锋在前,圆满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到执行庭工作以后,刻苦钻研业务,虚心向老同志学习、请教,经常与同志们探讨、研究执行工作中的难题,细心观察、揣摩老同志处理棘手案件的执行艺术和执行策略,逐步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执行工作方法。受理案件后,认真研究案情,科学制定执行方案,工作中积极做到腿勤、手勤、嘴勤。采取执行措施,手续完备,处理果断,积极稳妥,注重执行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认真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正确适用法律法规,克服各种困难与干扰,严格执法。对待拒不执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决不姑息迁就,办案做到快、稳、准。工作中与同志们搞好团结,积极主动地向领导提出执行工作建议。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捍卫了法律的尊严。

  为解决执行难奉献青春

  执行难是困扰法院工作的一个难题,克服这一难题是每位执行干警的共同心愿。杨新辉通过自己不断地努力,不断地付出,不计较个人得失,以最大的热情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积极地为当事人排忧解难。杨新辉从事执行工作十余年来,经常加班加点,放弃节假日休息,中秋节几乎没有在家中团圆过。1998年10月,他办理了一起债务案件,因被执行人长期在外,此案未能及时执结。1999年春节前的腊月二十七日傍晚,杨新辉正在家中与妻子料理家务,准备过年。此时,他的手机响了,该案的申请人发现了被执行人的下落,他把家里的事情扔给了妻子,马上赶到现场,将被执行人带至法院。但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经领导批准,该被执行人被司法拘留15日。大年三十晚上6点左右,正是家人团聚、欢度佳节之时,杨新辉的手机又响了,被执行人及其家属表示愿意履行生效判决,请求法院给其改正的机会,春节期间让其回家与家人团聚过年。放下电话,杨新辉抱歉地对妻子和家人说了一声“有任务”就来到单位。被执行人家属写了检查,也交清了执行款项,被解除拘留。等杨新辉回到家的时候,已是万家灯火,春节联欢晚会早已开始了。

  不怕牺牲 勇于奉献

  作为一名执行干警要有勇于牺牲的精神,要临危不乱,沉着冷静,与同志们一道团结协作,共同克服困难。2001年春节刚过,初八一上班,杨新辉就与同事一同到四川、重庆办理案件,在重庆遭受到几十人的围攻。面对险情,他和战友们并没有因此而退却,而是积极地向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宣讲法律,使当事人认识到了抗拒执行的严重后果,通过协商,使这一案件得已顺利解决。

  急当事人之所急,想当事人之所想,是执行人员应尽的职责。今年年初,一起离婚案件摆在杨新辉面前,申请人母女二人没有经济来源,女儿面临辍学的境地。面对申请人女儿渴望上学求助的目光,杨新辉决定急事急办,优先执行此案。由于被执行人长期在卫辉居住,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收案后,杨新辉及时赶赴卫辉向被执行人下达了有关法律手续,并放弃了双休日的休息时间,耐心细致地给被执行人做思想工作,在较短的时间内使这一案件得已执行,解决了申请人母女的燃眉之急,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要敬业就要奉献。2000年3月,杨新辉的父亲因病突然去世。当时母亲下岗,弟弟尚未就业,女儿还未满周岁,家庭的重担一下落到了他的肩上。面对困难,杨新辉把悲痛和困难默默地藏在心里,更加加倍努力地做好本职工作。他当年执结案件仍居全庭之首,被省高院荣记二等功。

  从事执行工作以来,杨新辉平均年结案60余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近万元,异地执行案件行程跨越二十余省市,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赞扬。

  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公生明,廉生威。”在形形色色的当事人中,有的为达到其逃避执行的目的,不惜钱物开路,向办案人走门路、拉关系、进行贿赂,也有的为了表示感谢法院为其追回欠款,用钱物对执行人员表示谢意。执行干警如果抵制不住金钱的诱惑、人情的困扰,就不可能搞好执行工作,更重要的还会影响人民法院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整体形象。某企业负责人为了拖延执行时间,拿出三千元放在新辉的面前,要求给予方便,被言辞拒绝。他承办的一起债务案件,在案件执结后,当事人拿出一千元对新辉表示感谢,也被婉言谢绝。在金钱面前,他始终做到了警钟常鸣,自觉地抵制不正之风的侵蚀。

  2000年,杨新辉被省高院荣记个人二等功。2001年、2002年先后被区委、区政府评为“政法战线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

  在成绩和荣誉面前,杨新辉说,荣誉和成绩只能说明过去,他将一如既往地向着“努力学习、敢于执法、廉洁奉公、人民满意”这一目标继续努力前进,为红旗精神争辉,为红旗法院添彩,为争创“四个一流”贡献自己的青春和热血,真正做一名党和人民满意的人民法官。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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