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监狱实施管押双交流
2003-10-23 15:36:23 | 来源:中新网 | 作者:高天赋
  为杜绝警察违纪现象发生,黑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将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监狱工作“管押双交流制度”等多项制度措施。

  管押双交流制度要求,对全系统监区领导干部以下从事监管改造工作的警察进行横向交流,科级干部每五年交流一遍,每年交流20%;一般干部每四年交流一次,每年交流25%%;监狱级领导在全省内定期交流;刑期为15年以上的罪犯,在不同监狱之间适当进行交流;其他罪犯在同监狱不同监区内每两年交流一次;对同案犯、关系犯、亲情犯、事务犯按照改造需要,随时进行交流;涉黑犯要重点控制,适时交流。

  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局长孙平认为,这项制度的实施,将在很大程度上杜绝警察与罪犯因“日久生情”而造成的违纪问题。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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