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力争三年建成医疗救治体系
2003-10-24 09:16:17 | 来源:中新网 | 作者:王永志
  记者24日从国家发改委获悉,中国政府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成一个适合国情、覆盖城乡、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协调、持续发展的医疗救治体系。

  据悉,国家发改委、卫生部日前召开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准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规划》实施工作。会议明确,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需重点解决好“增强应对能力,提高救治水平;调整资源结构,促进合理布局;健全救治体系,完善救治功能”这三个主要问题。核心是加快提高医疗救治能力。

  国家发改委官员指出,今明两年的建设任务为:在各直辖市、省会城市和地级市,分别完善或建立一个规模不同的紧急救援中心;

  直辖市、省会城市、地级市分别建设一个病床规模不等的传染病医院(病区)或后备医院,在县级区域依托综合医院建设病床规模不等传染病病区;

  依托实力较强的综合医院,在全国建设若干个职业中毒、核辐射应急救治基地;

  建设医疗救治信息网络。建设所需资金,由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地方财力和利用国内外优惠贷款等多种渠道筹措解决。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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