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方案遭拒 设计者怒告规划局
2003-12-03 15:43:37
  • 庭审现场
  • 任俊杰的设计方案
  • 原告任俊杰
     中国法院网讯 (张光辉)  由于自己提出的广场整治规划方案未被采纳,又不满规划局的答复,民间设计师任俊杰一纸诉状将河南郑州规划局告上法庭。12月2日,法院一审判决维持了郑州市规划局作出的答复意见,驳回任俊杰的诉讼请求。

  今年45岁的任俊杰,是郑州铁路客运段的一名普通工人。出于对二七广场改造建设的关注,他用三年时间设计出一套双Y字型交通下穿式的广场改造方案。该方案得到了市民和专家的认可。二七广场周边商场还联名向郑州市人民政府发出建议书,请求批准任俊杰的改造方案。

  2002年4月,郑州市市委、市政府将二七广场地区的综合整治工作提上日程。任俊杰于2002年6月18日向郑州市规划局提出申请,请求市规划局对其广场规划方案进行评审。但却意外的遭到了“冷遇”,规划局采用了上海袁采堂都市景观艺术公司的规划方案。

  2002年8月29日,郑州市规划局对任俊杰提出的申请作出了答复意见,认为城市规划是一项政府行为,任俊杰不具有承担城市规划编制工作资质,其方案只能作为市民建议,不具备参加专家评审和展览的条件及规定。任俊杰对规划局的答复意见不予认同,他认为,规划局未组织专家对其方案进行评审即作出上述意见,侵犯了其公平竞争权及财产权。遂于2003年7月29日,一纸诉状将郑州市规划局告上法庭。

  郑州市二七区法院追加上海袁采堂都市景观艺术有限公司、上海城科规划设计事务所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但经合法传唤,两单位并未到庭。法院审理后认为,任俊杰关心城市规划建设,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的精神应予肯定。但任俊杰不具有从事城市规划编制的资质,不属规划局征集方案的范围。因此,郑州市规划局对其作出的答复意见符合法律规定,原告的诉讼请求理由不成立。原告接到判决后,不服判决表示上诉。
责任编辑: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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