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要求加强风景名胜区监管
2003-12-25 19:25:11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孙玉波
  建设部要求各地对风景名胜区加强政府监督管理,深化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改革,促进风景名胜区协调发展。

  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25日在武夷山召开的全国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工作会议上说,目前风景名胜区一些重大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一是法律制度不健全。全国有20多个省份制定了风景名胜区管理法规,有少数省份在风景名胜区立法方面仍是空白。二是管理职能不到位。全国151个重点风景名胜区仍有42个没有完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一些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没有报批,盲目开发,规划管理出现“真空”。三是经营不规范。一些地方假借改革开放为由,随意出让转让风景名胜资源和管理权,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和资源破坏。

  仇保兴提出,各地要进一步加快风景名胜区立法,至今尚没有风景名胜区行政法规的省份,要把立法列为部门工作的第一重点。要进一步强化风景名胜区的政府监督管理职能。建设部将制订和颁布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申报审查办法、审查标准等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行为,提高行政管理工作效率。同时,要发挥建设部风景名胜区专家委员会的监督作用,确定专家参与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定级审查、规划审查、保护工作监督、重大问题调研等工作制度,推动风景名胜区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希望各地尽快完善风景名胜区管理规章制度,保障风景名胜区各项管理工作的健康运行。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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