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捧工资笑开颜 民工喜过安心年
2004-01-14 09:43:28
农民工代表领到工资款后,高兴地清点数目。
     中国法院网讯 (谭 颖)  1月13日下午3时许,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人民法院的小会议室里来了10余位笑逐颜开的农民,他们推选出的3名代表,从法官潘必清手中领到了41位农民工的被拖欠的工资25000元。

  2003年12月30日上午九时许,陈胜贤等41位农民工齐聚中江县人民法院,起诉被告罗正兴等3人拖欠劳动报酬一案,要求被告立即给付工资50257.50元。该被告合伙承包九寨沟县双青公路改造工程,雇用陈胜贤等41名原告为其施工。被告仅在施工过程中,向41名原告支付了部份生活费用,工程完工后的9个多月里,因工程建设单位未向被告支付工程款,被告亦未再向41名原告支付报酬。年关将至,拿不到报酬的农民工想到了通过法律维权。中江法院立案庭庭长潘必迅速审查立案,并在半小时内向3名被告送达了有关应诉手续,3名被告均表示放弃书面答辩,请求法院立即开庭调解。

  该院审判委员会审查后认为,该案涉及41位农民工,时值年关,如果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最快也得在45天后才能开庭,41名原告肯定过不好这个春节。原告起诉时所提交的证据显示,该案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基本事实清楚,加之被告已明确表示不作书面答辩,符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条件。故决定特案特办,交由立案庭下设的速裁组办理,并同意原告缓交诉讼费。

  潘庭长立即组织开庭。由于该案系因拖欠工程款所引起的拖欠农民工工资,3名被告的对立情绪较强,潘庭长便十分注意将法院调解贯穿庭审的始终,深入细致地给被告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2004年元月4日上午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主持下达成了由被告于1月8日给付25000元,余款在2004年3月10日前付清的调解协议。庭审中,3名被告被潘庭长认真负责和善待农民工的工作态度所打动,主动表示就算借钱也要先付一部分工资。为了让41名原告尽可能多地领到报酬,中江法院将本应收取的2000元诉讼费用减为200元。

  1月8日,由于不能完全联系上41名原告,3名被告将款交到潘庭长手中,请他转交农民工代表。1月13日下午,被通知来的十余位农民工兴高采烈地从潘庭长手中接过工资款后,纷纷感谢法院快审快结,他们表示可以过上一个安心年了。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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