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山“灭门案”元凶今日被判死刑
2004-01-29 11:27:48
  • 张洪海被判死刑
  • 张洪海被带上法庭
     中国法院网讯 (冯松) 

今天,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张洪海死刑,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七万元。至此,这起在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南正村发生的“灭门案”终于尘埃落定。

    2003年5月10日,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南正村发生一起特大入室杀人案,村民付玉合(男,殁年36岁)及妻儿一家四口被人残害在家中。经警方现场勘验及刑事科学技术鉴定(尸体检验报告)结论证明:付玉合一家系被他人用锐器刺击身体要害部位窒息而死,手段极其残忍且系熟人作案。

    在多方取证和排查之后,付玉合家的邻居张洪海被警方锁定为重大犯罪嫌疑人,而此时的张洪海却不知去向。这起特大恶性刑事案件引起了有关媒体的关注,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栏目对张洪海进行了电视通缉。电视播出后不久,便有知情人向公安机关举报称,张洪海已经逃往其妻王建华的老家——河北省涿州市百尺竿村。警方迅速出击,于2003年5月31日凌晨将其抓获归案。

    在审讯过程中,张洪海对杀害付玉合一家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他供述,他与付玉合之间根本不存在仇恨,就是因为二人对本村一块空闲地的耕种权发生了争执,张洪海认为付玉合是在和自己作对,恼羞成怒的他便失去了理智。2003年5月10日11时许,他携带尖刀闯入付玉合家中,分别猛刺付玉合及其妻子胡文香(女,殁年32岁)、女儿付冬雪(殁年13岁)、付鑫园(殁年5岁)数刀,致四人死亡。

    本案宣判后,张洪海对记者说:“自己就毁在一时冲动,唯一想说的就是对不起自己的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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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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