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法院除夕夜执结陈年难案
2004-02-09 16:08:57 | 来源:成都高新区法院网
  春节前夕,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涉及不稳定因素的欠款纠纷案件。被执行人郫县花园镇政府在大年三十这天向申请人王鹏履行欠款余额3万元。

  2001年9月高新区法院受理了王鹏申请执行郫县花园镇政府给付欠款纠纷一案。由于花园镇政府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依法对该政府的办公用房及土地进行了查封冻结。考虑到花园镇政府地方偏僻,财政上确实有一定困难,加之花园镇政府系政府机关,为保证政府的正常工作不受影响,法院未对查封房产及土地进行处置,而要求其分批履行。经过多次执行,法院已经执行到位8万元,尚余的3万元欠款经多次做工作,花园镇政府书面承诺在2003年12月30日前付清。但期限届满后,花园镇政府以经济困难为由仍未履行。由于本案情况特殊,执行周期较长,债权人因收不到欠款而情绪激动,并扬言若花园镇政府在春节前不能履行债务,就要到镇政府放火、闹事等。对此,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及时将此情况向主管院长进行了汇报并研究解决办法。

  2004年1月15日,执行局将案件情况及处理意见向郫县县委和县政府进行了通报,并通知花园镇政府若不及时履行债务,法院将依法对查封财产进行处置。经过执行局多方做工作,花园镇政府表示在春节前尽量想办法解决。为防止出现履行拖延而导致不稳定事件的发生,也为了让申请人能够过一个愉快的春节,1月21日即大年三十这天,法院执行局领导亲自带队,与申请执行人王鹏夫妻二人一起再次前往花园镇政府。在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下,花园镇政府最后终于同意履行债务,并当场将欠款30000元给付王鹏夫妇。这起长达数年的执行难案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王鹏夫妇对法院能在春节前将案件执行完毕表示非常满意。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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