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乡古镇的女法官
----记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法院的女法官们
2004-03-04 16:57:3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翁旭鸣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镇,江南著名的水乡古镇,河网密布,素有“东方莱茵河”之称的京杭大运河绕镇而过,水给古镇带来的是一种细腻、柔情。而工作于该镇的湖州市南浔区法院的女法官,她们一心为民的审判工作作风,也象这古镇的流水一样的细腻、周到。

  法官妈妈---贾建平

  说起贾建平,大家立即亲切的叫她为“法官妈妈”,这个称呼的由来还有一个故事。

  那是在去年夏天,贾建平接手了一起三被告的盗窃案,被告人陈某、钱某、沈某(化名)都系少年犯,钱某、沈某都只有十六、七岁。钱的母亲出走数年,其父因盗窃被判6年徒刑。他和8岁的妹妹与年事已高的奶奶相依为命,沈由于母亲早逝,与生父和后母不和而离家出走的,与钱认识后,也曾去寻找工作,因年纪小被拒之门外,为了生计他们走上偷盗之路。

  “如将两个孩子判处有期徒刑的话,不利于对他们的挽救,判缓刑又缺乏在家监管的条件”。

  贾建平这位湖州“十佳”法官,深深被这一问题困扰。最后,贾建平想出了“下下之策”:将孩子判缓刑,在当地党委政府及政法部门等支持下,由自己负责监管、帮教。之后,贾建平冒着酷暑到处奔波,联系办理有关手续。还每隔几天就与他们本人作一次沟通,了解情况,当起了孩子的“编外妈妈”。

  当知道钱某家庭极为困难,妹妹无法上小学,奶奶打算把她送给人家做女儿的情况后,贾建平向作了院、庭领导汇报,由刑庭和法警队共同将其妹列为捐资助学的对象,捐资1000多元送孩子上学,使钱某感受到社会温暖,内心受到极大的震动。为了两人能够自食其力安心改造,贾建平又多次奔走在有关部门和企业间,为两人落实了帮教单位,使两人成为企业的职工,并为钱家争取列入“低保”。

  少年犯钱某被贾建平的工作感动了,含着泪水说:“贾阿姨比我亲妈还亲,如果我再不好好工作生活,自己还算个人吗?

  “帮外人”的法官---孙美华

  孙美华法官是地地道道的南浔人,亲朋好友大多生活在南浔,乡里乡亲的,抬头不见低头见,有事总得帮着本地人,可孙法官却是“帮理不帮亲”。

去年11月份,江苏滨海农民周德忠带着收割机千里迢迢赶到南浔区,为某村提供收割晚稻服务,为此,双方签定了协议,老周还缴纳给村里押金1000元。可是在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执,周的收割机停了好几天,村里还要没收他的的押金。老周一连好几天都睡不着觉,他也想通过打官司来讨回这笔钱。

  “跑了不少地方,官司也打了不少,作为外地人,当地法院会依法办事吗?”老周心里没底。

  眼见损失一天天的扩大,老周越来越急,无奈之下,抱着试试的心情来到了南浔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拿回押金,并赔偿损失。在南浔法院立案庭同志热情接待下,老周来到了孙法官的办公室,孙美华一听老周的倾诉后,考虑到收割晚稻是个赶时间的活,如案件不尽快处理势必造成当事人更大的损失。于是,她当即就受理了此案,当天下午就赶到该村,找到村干部,深入乡间田头,在田埂上摆起了“公案”,不厌其烦的宣传法律,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工作,短短几个小时,双方就达成了调解协议,老周不但拿回了押金,还获得上千元的赔偿,法院考虑到老周的实际困难,减免了部分诉讼费,老周非常激动,一个劲的说:“南浔法院的法官态度就是好,本来我一分钱也不会让,现在不管拿多钱,我的心也平了”。

  当孙美华整理好卷宗返回几十公里外的家时,月亮已挂上了梢头,家人还在等着她吃饭……。

  在南浔区法院像这样的女法官还有很多,俗话说,襟帼不让须眉,正是有这么一批女法官,为之付出许多,才给水乡古镇的老百姓带来了宁静和安逸的生活。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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