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红柿炒自己》作者法庭维权
2004-04-10 10:35:42
     中国法院网讯 (韩玲)  4月8日,作家张驰分别因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著作权纠纷,将北京句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及海峡文艺出版社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原告张驰称,《西红柿炒自己》一书是由原告任主编兼主要作者创作完成的,书中的插图13幅亦是由原告绘制而成的。原告与第一被告于2003年1月23日签订了关于《西红柿炒自己》一书的许可使用合同,允许第一被告出版发行该书。该书亦于2003年10月1日由第二被告出版发行。现第一被告未按合同约定向原告支付稿酬,且书中的13幅插图,亦未署名。

  原告认为,第一被告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的条款内容,亦侵犯了原告的署名权;第二被告在图书的出版过程中未尽合理的注意及审查义务,其行为亦是对原告署名权的侵犯,据此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第一被告支付稿酬,第一、第二被告对侵权行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责任编辑: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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