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人员为民筑起坚实的“墙”
2004-04-20 10:29:59
     中国法院网讯 (周建璞 刘雨)  4月8日,河南省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在院长石洪瑞的带领下,赴宜阳县成功执行了一起因侵权赔偿纠纷而引起的案件。

  张某申请执行宜阳县某村民委员会侵权赔偿纠纷一案,该案在前期执行过程中,执行员发现该案案情复杂,涉及多方面因素,且当地部分村民抵触情绪较大。为防止在执行中有过激行为的产生,院领导指示,既要保证法律尊严,又要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并通过执行此案,做到执行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本案关键性问题是让申请执行人能在其所办企业的原址上砌一道围墙。为能让执行顺利进行,4月7日执行局长刘成带领执行人员勘察了现场,制定执行方案。宜阳县人民法院表示将予以协助,并协调当地公安机关协助维持现场秩序。

  8日,在执行现场,若干名不明真相的村民阻止施工人员及材料进入场地,用人体设置障碍阻挠施工机械作业。在对阻碍执行者进行法律宣讲无效的情况下,石洪瑞院长果断下令将其强行带离执行现场,同时对现场设置了警戒线,这时施工才得以进行。在施工过程中,出于种种原因,周围村民不愿意提供施工用水,执行人员又及时的联系了水源,用警车车灯照明,保证了施工的顺利进行。当日晚八点三十分左右一堵长约45米,高近3米左右的围墙矗立于执行现场。至此该案的执行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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