扭亏为盈创佳绩 一朝失足触法网
2004-04-22 13:37:25
     中国法院网讯 (李相根 管清泉)  曾将亏损200万元的企业扭亏为盈,却为谋私利触法网。日前,吉林省和龙市人民法院对原和龙市林业局青山林场场长全太范贪污、受贿一案作出判决,以贪污罪判处全太范有期徒刑一年又六个月,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又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两年,没收其非法所得索尼牌50英寸彩色电视机一台,上缴国库。

  经法院审理查明,全太范在2001年8、9月间,利用任和龙市林业局青山林场场长的职务之便,将青山林场300立方米的木材给个体户宋某,换取自己修房子用的石料834立方米,和用于其林场施工的600立方米石料。在此期间还将青山林场的200立方米卖给个体户金某,得8万元,其中2万元用于公务,6万元分给林场办公室人员及业务员。

  2000年春,全太范还利用其任场长的职务之便,向到青山林场购买木材的个体户李某索要一台价格为18000元的索尼牌50英寸彩电。1999年,全太范收受和龙市一木材加工厂老板以8000元购买的沙发一套。2001年8月份,全太范还收受本场工人隋某为购买枝丫材而送来的5000元,用于招待上级来检查工作的工作组。经确认,全太范贪污数额为30634元,受贿数额为18000元。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全太范在任职期间,将亏损200万的企业扭亏为盈,为企业做出贡献的行为,仅表明过去不能影响对本罪的定性和量刑,故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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