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浔区法院少年审判凸显人文关怀
2004-05-20 15:40:19
     中国法院网讯 (翁旭鸣)  5月20日上午,当尚未满18岁,因犯盗窃罪被提起公诉的未成年犯小明(化名)及阿辉(化名)走进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接受审判时,他们发现法庭的环境不是他们想象中的那样,法官、公诉人、辩护人及他们父母就围坐在一张椭圆形的桌子旁,审判就是在这样一种几乎在“座谈”的环境中开始了。

  正如南浔区法院院长陈军勇所说的“未成年人是一个殊殊的群体,法庭对他们的审判应该不同于一般的刑事审判,在体现法律威严的同时,更应该凸显对他们的司法的人文关怀和温情”。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自去年5月份开始,南浔区法院在组建少年法庭的基础上,逐步探索了一整套符合未成年犯审判规律的工作方法:邀请团委、妇联、人大等有关人员参与审判;开展以庭前教育,宣判前教育,宣判后帮教相结合的“两前一后”教育法;聘请社会调查员对未成年犯进行庭前个体调查,作出调查报告,作为法庭定罪量型的依据之一;对未成年犯缓刑犯发出社会监管令、服务令,敦促缓刑犯规范自己的行为,多做一些“义工”,服务社会,净化心灵……。

  承办该案的南浔区法院刑庭法官贾建平说,少年法庭推行以圆桌审判为重点的一系列未成年犯审判的新举措,不仅有效的减轻了未成年被告人开庭时的心理压力,消除其对抗情绪,促使其认罪服法;而且也为利用团委、妇联、人大等一系列社会力量对未成年犯进行帮教提供了平台,让其感受到来自法院、社会的人文关怀和温情,使其在最大限度上,真心接受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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