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自伤抗执行 法官妥处获理解
2004-06-08 10:22:02
     中国法院网讯 (刘克曙 陶华安)  面对一自残来对抗执行的司机刘某,江西省彭泽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耐心向他宣讲有关法律知识,同时积极引导其用正确合法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近日,刘某最后深深为执行法官的敬业精神和人道主义精神所感动,对自己的行为深感愧疚,并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法院工作。 

  5月20日,彭泽县法院执行人员来向40余位因拒不缴纳公路规费受到交通稽征部门处罚并被交通稽征部门申请非诉行政执行的被执行人(车主)送达《限期执行通知书》。在顺利向4位被执行人送达通知书后,一司机刘某突然驾车逃离,执行人员随即驱车追赶。刘某在前方无障碍物的情况下紧急刹车,造成两车轻微碰撞。刘某随后掏出一把水果刀扬言要自残,并扎向自己胸部被及时赶上前去的执行法官制止。刘某趁法官不备又突然举刀刺伤自己的大腿,导致鲜血直流。此时现场已由部分群众围观,执行法官强行将情绪激动不肯就医的刘某送至附近的县妇幼保健站救治,另一方面冷静地疏散群众。在刘某包扎伤口的过程中,执行法官得知,刘某是2004年春节后从他人手中购得的二手车,尚未过户,因此对法院执行抵触情绪较大。

  执行法官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对刘某的自伤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指出其作为本案的利害关系人不应逃避,并耐心向其宣讲有关车辆规费行政处罚执行程序和相关的法律知识。
责任编辑:薛勇秀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