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2004年年会召开
任建新出席并讲话
2004-08-27 08:53:2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艾生 梁文 陈伟
  2004年8月26日至27日,由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和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主办的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2004年年会在山西省太原市召开。全国政协原副主席任建新,山西省委副书记金银焕出席会议并讲话,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玉臻致辞。

  董必武同志是中国共产党和新中国的创始人之一,也是新中国法制的先驱和主要奠基人。

  与会者一致认为,董必武同志运用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法律观,从我国的具体情况出发,实事求是地总结了我国的实际经验,对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建设、法制建设、法律人才培养、法律科学研究等方面都做出了杰出的贡献。与会者同时对董必武同志在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科学理论和方针原则方面所做出的贡献给予了高度评价。

  任建新在讲话中指出,从董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思想的提出,到邓小平同志“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社会主义法制原则的形成,再到党的十五大“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治国方略的确立和实施,我国的法制建设经历了一个漫长而艰巨的过程,凝聚了党和国家三代领导人的智慧和心血。董老的法治思想是我国法制建设理论的一块奠基石,也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思想渊源。所以,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董老都不愧是第一代中央领导人中一位杰出的马克思主义法学家,新中国法制建设的奠基人。我们要进一步深入学习、继承和发展董必武法治思想,不断充实研究队伍,扩大研究领域,努力促进法学理论创新,更好地为全党全国的工作大局服务,为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参加本次会议的还有山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杜玉林,山西省人大副主任赵劲夫,山西省政协副主席周然,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宋树涛等,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副会长孙琬钟主持了会议。来自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法制办、中国法学会以及全国高等院校的专家学者10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前,山西省委书记、省人大主任田成平,省委副书记、省长张宝顺等,专程看望了任建新。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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