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院内盗摩托 称有爱滋闹民警
2004-11-30 15:04:11
     中国法院网讯 (汪秀芬 锁晖)  因故意伤害被判缓刑的郑国友不仅没有闭门思过,反而跑到公安局院内去盗窃摩托车。被发现后,他竟声称自己有爱滋病,对公安人员乱抓乱打。日前,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以抢劫罪判处郑国友有期徒刑六年,原判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2002年4月10 日,利辛县农民郑国友因故意伤害罪被利辛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2004年3月1日,因为无证驶 ,他的摩托车被公安机关扣押了。当天晚上,他便窜到利辛县公安局院内停车棚里,想偷偷把自己的车推回,谁知找了半天却没找着。这时他偶然看到一辆"铃木"125和自己的摩托车非常相似,便用钥匙试了一下,没想到还真打开了。见四下没人,他推车便走。但是,刚刚推到门口,就被早有警觉的值班民警拦住盘问。此时的郑国友突然来了主意,他对着前来抓捕的公安人员大喊大叫,声称自己有艾滋病,并上前用手抓、用嘴咬。但郑国友的逃命伎俩并没有得逞,很快便被公安人员抓获了。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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