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第十六届学术讨论会召开
刘家琛出席并讲话
2004-12-07 09:38:3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马利亚 郑运
  12月4日至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主办,国家法官学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和人民法院出版社联合承办的全国法院第十六届学术讨论会在海南省海口市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刘家琛、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曾浩荣出席了会议。

  刘家琛在讲话中指出,理论是实践的先导。司法实践及其改革同样离不开法学理论的指导,也离不开在全社会尤其是在法律职业共同体中形成相对统一的现代司法理念。在全国法院通过理论务虚的方式,对现代司法理念展开讨论,对于广大法官形成正确的司法观念,提高职业思维能力和加强职业道德修养以及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都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法院系统开展学术讨论,意义重大。

  刘家琛强调,法院系统的学术研究工作首先要立足于审判实践,要善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充分利用法院的实践资源,对当前审判实务中的疑难问题、热点问题进行研究,进而得出一些行之有效的理论知识,再将其运用于审判实践,为审判工作服务。其次,敢于面对问题,拥有解决问题的责任感和信心。广大法官应当意识到作为一名法官所担当的社会角色和特殊使命。要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和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工作思路开展深入调查研究。要敢于正视法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各级法院领导提供最新的资料。注重科研人才队伍的培养,建立一支庞大的研究队伍。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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