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法院落实“三个保证”接受监督
2004-12-30 10:50:27
   中国法院网讯(李艳) 2004年来,四川省合江县人民法院强化监督意识,充分发挥接受监督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从思想、组织和制度三个方面提供有力保证,坚持高效率、高质量的原则,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合江法院将接受监督工作列入年初规划和年终总结工作中,并专门印发了《关于听取人大、政协两会代表批评建议改进法院工作意见的通知》和《合江县人民法院关于做好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庭审工作的通知》的文件,提高了全院同志的思想,统一了认识,为此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保证。

  为了更好地配合人大等监督,促进自身的整改和提高,该院建立了与之相适应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了相关机构,成立了由院长担任组长的监督工作领导组,并确定专门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同时实行一把手、部门责任人两级监督工作领导体系,分工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到人,为监督的实现提供了严密而完善的组织保证。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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