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县法院为85名民工讨回工资12万元
2005-01-11 10:46:00
     中国法院网讯 (李卉蕾)  2005年1月6日,河北省高邑县人民法院召开执行兑现民工工资大会,为85名民工足额兑现工资款12万余元。

  高邑县利福陶瓷厂因经营不善,拖欠85名农民工工资共计12万余元。85名民工曾多次讨要和向有关部门反映要求处理未果后,诉至高邑县法院。该院从维护弱势群体利益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坚持快审、快结、快执行。判决生效后企业不能积极履行法定义务,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在春节到来之际,为尽快帮助民工们执行回所欠工资,法院执行局、法警大队积极配合,全力以赴,加大执行力度,放弃双休日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克服重重困难,依法查封了该厂磨床、发电机组等机器设备,使该案顺利执行。在兑现工资大会上,法院副院长、执行局长郑春福、执行副局长李春刚、法警大队大队长程新果亲自为民工们发放了工资。
责任编辑:李金红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