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开幕
2005-02-25 19:38:06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赵磊 孟娜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25日开幕,公司法修订草案被首次提交审议,会议还听取了国务院关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和安全生产情况报告。

  25日的会议首先听取和审议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刑法修正案(五)、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可再生能源法等三部法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法律委员会认为这三部法律草案基本可行,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主任曹康泰25日说,现行公司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继续完善和资本市场进一步发展的需要,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支持,修改公司法是十分必要的。

  据介绍,国务院提交的公司法修正案草案对现行公司法作了较大修改,新增加44条,删除13条,修改91条。

  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25日代表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和安全生产情况。

  他说,截至去年底,国务院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基本完成,基本覆盖了中国经常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的主要方面。他还介绍了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六条工作原则、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类分级、应急预案框架体系、总体应急预案适用范围、组织体系、运行机制等。

  华建敏在报告全国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时说,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他分析了煤矿重特大事故多发的五个主要原因,介绍了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工作的6项措施,并表示要实现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还需要付出长期艰苦的努力。

  25日的会议还审议了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列席人员名单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关于选举、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等内容。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上海合作组织特权与豁免公约的议案。(完)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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