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一公积金管理员贪污28万用于赌博
2005-03-07 14:04:21
     中国法院网讯 (刘义军)  广西柳州市柳州锌品有限责任公司生活服务公司原公积金管理员李键键,利用职务之便,采取造假虚报套取冒领的手段,侵吞公款28万多元。日前,广西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以李键键犯贪污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李键键于1997年9月至2003年7月在柳州市柳州锌品有限责任公司生活服务公司任公积金管理员。从1998年开始,李键键利用其具体负责向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中心)上交本单位职工公积金、办理职工向中心申请及向职工发放公积金的工作之便,在上交公积金时,采用多种用段克扣职工的公积金,转入其用假名在中心开设的公积金帐户或者其它职工的公积金帐户。李键键在办理职工向中心申请发放公积金时,夹带自己假造的退公积金的名单和申请材料套取上述公积金,待中心将公积金转至其单位后,李键键便从银行领出,在向职工发放时,故意不用中心提供的公积金支取清单让职工签收,而是故意套用其单位的“效益工资表”及“奖金发放表”,从中掺进假名或者其它人名,另外编制领取公积金的职工名单及金额让职工签收,从中冒名签领或者用假名签领贪污公积金用于赌博。

  经法院审理查明,从1998年12月至2003年7月期间,李键键先后贪污公积金96笔,合计人民币28万多元。案发后李键键于2003年8月已退赃款3731.52元。2004年7月,李的家人为其退赃款6523.79元。

  法院认为,李键键身为国有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采取造假虚报套取冒领的手段,侵吞公款28万多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虽然案发后李本人及其家属退回部分赃款,但为了严肃国法,保护国有财产不受侵犯,违护国家廉政制度建设,法院仍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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