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讨工资多次催办 不懈执行双方满意
2005-05-30 16:42:30
     中国法院网讯 (郅四清 林海燕)  5月26日,一位申请执行人拿着一沓标的款,满脸笑容来到河北省易县人民法院信访室,进门就说:“以前到这儿来,都是你们从法院食堂里给我买饭吃,还给我回程的路费。今天执行庭的同志给我把案子执行清了,谢谢你们。”

  这位申请人叫蔡小立。几年前,他带领一些农民工到易县西陵镇东旮旯砖厂打工,厂主王雪拖欠工资合计7000余元。此案经一审、二审,最终判决被告王雪给付原告蔡小立工资7146元。2003年3月进入执行程序后,该砖厂已倒闭,厂主王雪因开办砖厂负债累累,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且申请人也不能提供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法院只得依法裁定中止执行。

  去年8月,申请人找到法院信访室,反映因组织农民工到砖厂打工,至今未拿到工资,工人们上门讨要工资已踏破了门槛;家中两个上学的孩子已交不起学费就要辍学;靠自己起早贪黑卖豆腐凑车费到法院来催执行,连中午吃饭的钱和回程的路费都没有。信访室的接待人员做了耐心接待,并当即向分管院领导做了汇报。院分管领导责成主办人执行庭长管来生、执行员张艳军抓紧执行,由信访室督办。信访接待人员从法院食堂里给申请人买来热气腾腾的饭菜,信访室主任张树明还从自己衣兜里掏出10元钱,递给申请人让他做回程的路费。

  经法院调查,被执行人王雪已到县土地局上班,每月工资600元左右。法院裁定将其工资每月扣留200元,直到还清为止。蔡小立仍不太满意,又找到法院信访室。鉴于双方都非常困难的实际情况,信访室和执行庭主办人员从既让被执行人渡过难关,又要让申请人看到希望两个方面,摆事实,讲道理,再次向他做了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终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王雪给付申请人蔡小立5000元为清,并于当日履行。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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