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肆贩运海洛因 父子打造国际贩毒通道
儿子被判无期 父亲被判14年
2005-06-24 16:24:36
  • 起获的毒品
  • 3被告人被戴上手铐
  • 3被告人受审
     中国法院网讯 (郭京霞)  山西人刘文安、王胜峰父子二人伙同北京某公司经理魏鸿斌,共同打造了一条由缅甸入境,再由云南辗转山西进京的贩毒通道,并利用这条国际贩毒通道贩卖、运输毒品海洛因3794.33克,甲基苯丙胺及咖啡因19.07克。6月2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特大贩毒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据悉,这起特大贩毒案也是今年北京宣判的最大一起涉毒犯罪案件。

  今年55岁的刘文安原系山西省运城市电业局退休人员,与王胜峰系父子关系。刘文安退休后,与儿子王胜峰一起在云南边境地区与缅甸人做木材生意,但是经营不善,赔了几十万块钱。王胜峰与北京市悦盛诚商贸公司经理魏鸿斌经人介绍相识后,分别与魏鸿斌、刘文安预谋贩卖毒品牟利,并商定由刘文安出资购买毒品、运往北京,王胜峰在北京接应,将毒品交给魏鸿斌,由魏鸿斌找买家、负责贩卖毒品。

  2004年9月间,刘文安出资在云南省德宏州盈江县那邦镇朋来招待所向缅甸贩毒分子购买毒品海洛因1345.73克、甲基苯丙胺及咖啡因19.07克后,将购得的毒品夹藏在木材中通过公路运输托运至云南省昆明市,后又委托他人通过铁路运输运往北京。由于集装箱没批下来,这批毒品没有运到北京,存放在铁路货运公司的仓库里。

  9月底的一天,刘文安再次出资在云南省德宏州盈江县那邦镇朋来招待所向缅甸贩毒分子购买毒品海洛因2448.60克后,将购得的毒品夹藏在木材中通过公路运输托运至山西省运城市。后刘文安又指使王胜峰将毒品放在苹果箱中由山西省运城市携带至北京,交给魏鸿斌。2004年10月16日,当王胜峰、魏鸿斌在北京市房山区燕山东风羊耳峪北里魏鸿斌的住处准备向他人出售毒品时被公安人员抓获。警方从该房间起获毒品海洛因2419克,从被告人魏鸿斌身上起获毒品海洛因29.6克。当天,刘文安在山西家中被警方查获归案。

  据公安机关介绍,2004年春节过后,宣武分局刑侦支队从抓获的一名吸毒人员嘴里获取一条线索:一个家住燕山叫魏鸿斌的北京人有贩毒嫌疑。经侦查发现,魏鸿斌频频与做木材加工生意的山西籍人王胜峰联系,而且王胜峰之父刘文安常与缅甸贩毒分子有“生意往来”。在公安机关的严密监控下,刚刚拿到毒品还没来得及进行贩卖的魏鸿斌等被告人即被抓获。

  被告人刘文安被抓获后,为挽救自己及儿子的性命,协助公安人员在云南省昆明市某铁路货运公司仓库内将没来得及运到北京的部分毒品起获。同时,他主动向公安机关表示愿意戴罪立功,配合公安机关抓获缅甸贩毒分子。随后,公安机关安排刘文安与毒贩进行电话联系,确定了毒品交易地点,由公安人员化装成刘文安的儿子王胜峰,顺利取得了缅甸贩毒分子的信任。2004年11月20日傍晚,公安人员在云南省德宏州盈江县那邦镇距边境150米处的朋来招待所,将两名来自缅甸的贩毒分子抓获,当场收缴海洛因2.45公斤、鸦片8公斤、冰毒300克。

  一中院认为,被告人王胜峰、魏鸿斌、刘文安违反毒品管制法规,王胜峰、刘文安向他人贩卖、运输毒品,魏鸿斌向他人贩卖毒品,王胜峰、刘文安的行为均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魏鸿斌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且王胜峰、刘文安贩卖、运输毒品数量大,魏鸿斌贩卖毒品数量大,依法均应惩处。鉴于被告人刘文安在案发后,能够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其他毒贩,如实供述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罪行,有重大立功表现和坦白情节,依法可对刘文安减轻处罚。

  最后,一中院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分别判处王胜峰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刘文安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以贩卖毒品罪判处魏鸿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责任编辑:李金红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