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巫山27名中师生为就业状告县教委
教委与中师生达成协议:153名中师毕业生4年内上岗
2005-08-20 08:40:40
     中国法院网讯 (龚清明)  8月15日,重庆巫山县27名中师生状告巫山县教委一案,经巫山县人民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巫山县教委在2008年9月1日前,每年划定名额,按招录方案让学生参加教师招录考试定向招录,将98级、99级中师师范专业毕业生招录为财政编制教师,但因原告自身原因和不符合国家对教师的用人条件者除外。

  4月14日,27名中师毕业生以巫山县教委“入校时承诺包分配,毕业数年却未被安排上岗”为由,将巫山县教委告上法庭。这批学生大部分来自贫困农村,分别于2001年、2002年中师毕业。他们在1998年、1999年初中毕业时,巫山县教委(原教育局)按当年国家招生政策,分别与重庆辖区的巫山师范、云阳师范、开县师范、万州师范等学校签订了签订了《委托培养合同书》,并约定:“学生毕业后,由甲方(巫山县教委)安排工作”,合同后面附有委托培养学生的名单。但学生毕业后,被告一直未履行“安排工作”的约定。巫山县教委于2001—2004年,通过考试择优录用100多名98级、99级中师毕业生就业,还有153名这样的学生没有就业。

  巫山法院立案后,多次召集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终于使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

  据悉,该县98级、99级未就业的中师毕业生于8月6日参加了该县的教师招录考试,40名考取者将于今年9月走上教师的岗位。
责任编辑:李金红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