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2点预备抢劫被判刑
2005-08-26 13:37:23
     中国法院网讯 (武春华)  8月24日,两名凌晨两点在广场上逛游并预备伺机劫取路人财物的熊强和陈林,分别被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犯罪预备)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并处罚金一千元。

  熊强和陈林都是湖北团风县人,两人嫌打工辛苦且来钱慢决定抢劫。今年4月14日凌晨2时许,两人经过事先商量,准备了一把菜刀、1块蒙面布、1把玩具手枪和手套、毛巾、绳子等作案工具,携带至上海市青浦区白鹤镇赵屯广场附近,准备伺机抢劫过路人财物。巡逻的联防队员发现两人行动鬼鬼祟祟、面露凶光,并且一看见联防队员就躲,就把他们带到了公安机关。经过盘问,两人交代了上述事实,并拿出了随身携带的作案工具。

  青浦区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两人的行为已触犯刑法,是抢劫罪的预备状态,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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