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四年律师资格考试(卷二 选择及案例分析部分)
2002-08-30 10:49:35
  试题36—60为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的答案,请在答题页上将你认为正确答案的字母用笔涂满。请仔细阅读试题及本部分的答题要求和答题方法,然后在答题页上填写答案。不答或答错均不给分。(本部分共25分,每题1分。)

36.甲知其房屋南边邻地将建一高层楼房,但佯装不知,将房屋售与乙。半年后,南边高楼建成,乙之房屋受不到阳光照射。此例中甲违反了民法的哪一项原则?

   A.权利不受侵害原则 B.平等互利原则

   C.情势变更原则   D.诚实信用原则

37.下列各项中不能当然引起委托代理关系终止的原因是:

   A.被代理人取消委托 B.被代理人死亡

   C.代理人辞去代理  D.代理人死亡

38.根据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可将民事责任划分为:

   A.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 B.单方责任与混合责任

   C.单独责任和共同责任 D.代理人死亡

39.“房屋租赁,水井及水沟的修浚由出租人负责,费用由出租人承担。但租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这一法律规定体现的民法原则是:

   A.责任法定 B.契约神圣 C.合同优先 D.所有权限制

40.某甲因外出而委托某乙全面照看其8岁的儿子某丙。某日,某丙将邻居一小孩打伤,花去医药费近千元。这一损失应由:

   A.某甲承担,如某乙有过错,某乙负连带责任

   B.某甲承担,如某甲无力承担,由某乙承担

   C.某甲承担,因某甲是某丙之父,某乙概不承担

   D.某乙承担,某甲负连带责任

41.陈某与温某于1987年结婚。陈某婚前有一幢位于市区的房屋,结婚时未对该防务作出特殊约定,婚后二人一直居于该防务。因该防务年久失修,且过于简陋,经有关部门同意后二人对房屋进行原拆原建,共花去费用约4万元,但房屋产权证未作变更登记。现二人因离婚成诉,上述房屋产权归属也发生争执。依照法律,该房屋的产权应:

   A.由温某享有      B.由陈某享有

   C.由陈某和温某共同共有 D.由陈某和温某按份共有

42.甲企业与乙中学达成共同建立一塑料厂的联营协议,约定甲投资40万元,乙投资20万元,厂建成后由甲负责经营管理,甲每季度向乙交纳利润分成1万元,其余部分归甲,若不足1万元则由甲负责补足。在履行协议中因甲未及时向乙交纳第四季度利润分成而起纠纷。下列有关此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联营协议无效,甲乙应根据各自的投资比例对联营厂的债券债务及财产进行清算分割,乙已取得的利润应充抵其应分得的财产额

   B.联营协议无效,甲退还乙的投资20万元,乙已取得的3万元利润应按投资比例返还甲2万元

   C.联营协议无效,甲退还乙的投资20万元,乙取得的3万元利润予以收缴,并对甲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

   D.联营协议无效,甲乙双方均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乙取得的3万元利润予以收缴

43.甲将房屋两间出租给乙,租期至1997年12月止。1994年3月甲将此两间房屋卖给丙。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出租人为丙,承租人为乙

   B.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出租人为甲,承租人为乙

   C.房屋租赁合同终止,但甲应补偿乙的损失

   D.房屋租赁合同终止,但丙应补偿乙的损失

44.沈某雇姜某、程某为其建房。某日,姜、程砌砖时一砖掉落,将在附近玩耍的小孩砸伤,花去费用600余元。小孩父母向沈索赔,沈答曰系姜、程造成的损害,应由他们二人负责。姜、程则认为自己是沈某所雇,且小孩自己跑到工地玩耍,父母看管不严,故无论怎样也不是他们二人的责任。小孩父母诉至法院。下列有关此案的表述中,正确的应是:

   A.由沈某承担责任,因沈某是雇主

   B.由姜、程承担责任,因损害是他们二人过错所致

   C.由小孩父母承担责任,因其疏于监护

   D.由沈某、姜某、程某负连带责任

45.某幼儿园一群幼儿围着火炉烤火,教室张某离园取东西。幼儿甲玩火点燃了幼儿乙的衣服,乙带火跑出教室,被人发现将火扑灭。经检查乙被烧伤面积达35%,住院治疗造成经济损失3000余元。这一损失应:

   A.由幼儿园承担,幼儿甲的监护人适当赔偿

   B.由幼儿甲的监护人承担,同时责令张某适当赔偿

   C.由幼儿甲的监护人承担,同时责令幼儿园适当赔偿

   D.由张某和幼儿园共同承担

46.甲厂调试一张印有银行预留印章的支票,因支票不能挂失,甲厂在当地各报及电视台刊登遗失声明。不久,某人执此支票到乙店购买玩具,并出示了介绍信和名片。乙店未严格审验即在支票上填写了金额、用途,让其提走8000元的货物。乙店持支票到甲厂开户行兑付,银行称该支票已经声明作废,予以退票。乙店找到甲厂,甲厂以与乙店不存在合同关系为由拒绝支付货款。对此损失应由:

   A.甲厂负责赔偿,因系甲厂遗失支票而致损失

   B.甲厂负责赔偿,乙店因审证不严应酌情自行承担一定责任

   C.乙店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因其审证不严且支票已声明作废

   D.乙店自行承担责任,甲厂有过错也应酌情赔偿一部分损失

47.刘洋夫妇于1986年承租黄某私房2间,租期10年。同年收养13岁男孩王真为养子,三人共同生活。1990年刘洋妻子病逝,第二年刘洋病逝。黄某要求收房,王真因无房可搬而予以拒绝。黄诉至法院。下列有关此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王真有权拒绝搬房,因为他确无房可搬

   B.王真有权拒绝搬房,因为租赁合同并未终止

   C.租赁合同应终止,因承租人均已死亡

   D.租赁合同应终止,因出租人已提出要求终止

48.下列各项行为中,不属于民事代理行为的是:

   A.甲委托乙代理房产登记 B.丙受甲之托出席合同签字仪式

   C.丁受甲之托接受赠与  D.甲委托戊办理纳税

49.委托授权行为与代理合同最本质的区别在于:

   A.委托授权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出具委托书,而代理合同既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

   B.委托授权行为可以事后以追认的方式实施,而代理合同只能是事前订立

   C.委托授权行为是单方法律行为,而代理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

   D.委托授权行为是诺成性法律行为,而代理合同是实践性法律行为

50.某合伙组织起字号为“同达商场”,由甲、乙、丙合伙经营,其中甲一人出资占80%。丙在一次以合伙组织名义与丁公司签订买卖合同时,由于对货源组织困难估计不足,致使不能按期向丁交货。现丁索赔,应以谁为被告提起诉讼?

   A.甲、乙、丙 B.丙

   C.甲     D.同达商场

51.我国刑法第9条关于溯及力的规定采取的是:

   A.从旧原则    B.从新原则

   C.从旧兼从轻原则 D.从新兼从轻原则

52.犯罪未得逞是指:

   A.未发生任何结果        B.未达到犯罪目的

   C.未完成某一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 D.未发生行为所追求的结果

53.非法拘禁罪属于:

   A.牵连犯 B.结合犯 C.连续犯 D.继续犯

54.我国刑法规定,对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人犯罪的:

   A.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B.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C.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D.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55.出于一个故意或者过失,实施一个犯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这种行为在刑法上称为:

   A.吸收犯 B.牵连犯 C.想象竞合犯 D.惯犯

56.某农民偷割正在使用中的铁路专用电话线,构成:

   A.盗窃罪     B.破坏通讯设备罪

   C.破坏交通设备罪 D.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57.丁某虐待其10岁的继女达3年之久。某日丁又因琐事痛打该女,并用铁条将其右眼扎瞎。丁某的行为构成:

   A.虐待罪 B.虐待致人重伤罪 C.虐待罪和故意伤害罪 D.故意伤害罪

58.某县民政干部朱某,将负责发放的1万元救灾款挪作私用,进行营利活动,期限达两个月。其行为构成:

   A.挪用特定款物罪 B.挪用公款罪 C.贪污罪 D.违反财经纪律,不构成犯罪

59.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中哪些人不适用死刑:

   A.犯故意伤害致死罪审判时已满16岁不满18岁的人

   B.审判时怀孕的妇女 

   C.犯罪时怀孕的妇女

   D.羁押期间怀孕而审判时自然流产的妇女

60.收废品的小贩赵某答应收购某铜厂青工罗某偷盗的工业用紫铜。罗遂偷出价值1500元的铜块交与赵某,二人的行为是:

   A.罗某构成盗窃罪,赵某构成销赃罪

   B.赵、罗二人构成共同犯罪

   C.赵构成盗窃的教唆罪和销赃罪,罗构成盗窃罪

   D.赵构成盗窃罪,罗构成贪污罪

  第四部分案例分析题

  本部分为案例分析题。请仔细阅读案例,然后根据每一案例所提出的问题作对答。本部分共40分。

   1.(本题3分)被告人丁某,女,15岁。丁某一日骑自行车回家,行至一坡路时,因车速快,撞着同方向行走的李某左脚的左侧。丁从自行车上摔下,将李压倒在身下。丁即将李送往医院。但李因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于当天死亡。丁某应否对其行为负刑事责任?为什么?

   2.(本题4分)王某(男)与周某(女)长期通奸。王为达到与周结婚的目的,与周共同谋害其丈夫赵某。王提出由他提供毒药,由周趁赵吃饭时,把毒药放入赵碗内,将赵毒死。周虽然同意,并已把王提供的毒药准备好,但她有一个3岁女孩,顾虑会把孩子毒死,便没有按约定的办法实实施毒杀行为。后王要继续和周通奸遭到拒绝,周便揭发了王上述罪行。请依照刑法,分析王某和周某的行为性质并说明理由。

   3.(本题6分)1992年初A省化肥厂考察了由Z省设计院主任工程师黄庭主持设计的一套回收装置,决定请黄为本厂也设计一套回收装置。黄提出要技术服务费15000元,并且个人多得,单位少得。化肥厂表示同意,但提出须以单位正规手续领取现金。黄即找到在H市设计室任主任的邢某,称自己承揽了此项设计工作,为收取现金方便,请邢帮忙以设计室的名义签订协议和出具领款收条,设计室可从中取得部分报酬。邢同意,并以H市设计室的名义与化肥厂签订技术服务协议一份,又提供了盖好设计室公章的现金收条5张共10000元。此后,黄即向省设计院领导汇报了化肥厂要求设计单体回收装置一事,但谎称只须将原有图纸复印即可,无须更多工作,对方只肯付报酬1000元。经领导同意后,黄即以省设计院的名义填写一份合同书,并由本单位盖了公章。黄又自带上述技术服务协议与本单位合同去化肥厂洽谈,化肥厂同意并盖章。此后,黄利用业余时间重新设计图纸15张。化肥厂根据这些图纸建成单体回收装置。化肥厂依约用支票汇入H市设计室14000元,Z省设计院1000元,黄以H市设计室的收条领取现金10000元。领到现金后,经化肥厂领导同意,黄以奖金名义将1200元分给化肥厂参加建造单体回收装置的人员。

  检察机关根据上述事实,以被告人黄庭构成贪污罪为由向法院起诉。

  请根据我国刑法之有关规定简要回答下列问题:

   〔1〕黄庭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2〕对化肥厂付出的15000元报酬应如何处理?

   4.(本题4分)1993年10月8日,某师范专科学校学生李向兵(生于1976年12月)骑车去公园游玩,骑至某中学附近时,迎面驶来的一辆大货车的拖挂车厢,将李向兵前方与其同向骑车上班的某公司业务员项红艳挂倒,项红艳当即昏迷过去。挂在她自行车前把上的钱包甩落地上,一捆人民币(计5000元)甩出包外。此时李向兵刚好骑到,便将这捆钞票和项的钱包(包内还有5000元)拾起,一并装进自己的旅行袋内。此事被骑车跟上来的机关干部许某看见,当许某询问李向兵为何把钱包放进自己袋内时,李向兵谎称他与项红艳是一道去银行取款回来,许某未再深究。李向兵在现场呆了约五分钟,并帮助闻讯赶来的交警将项红艳抬上汽车,然后离去。项红艳因伤重抢救无效,当日下午死亡。李向兵将1万元中的2000元用于买书和吃喝,余款存入银行。后因公安机关追查项红艳万元巨款的下落,李向兵闻讯后害怕受到处罚,便将8000元存折送到某市交警队,并交待了事情经过,表示愿意退赔2000元,接受公安机关处理。

  请根据刑法规定,分析下列问题:

   〔1〕李向兵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构成,请说明构成什么犯罪;如不构成,请简要说明理由。

   〔2〕对李向兵的行为处理时应考虑哪些情节?

   5.(本题8分)某运输公司受农场委托长途运送生猪,途径某市遇酷热天气,运输公司派出的押运人员张某、杨某根据经验决定给生猪降温,从某农资公司购得喷雾器一架,清洗后灌入自来水即向生猪喷水降温。运达后收货人某肉食公司觉生猪异常,经检验生猪不同程度农药中毒。后查该喷雾器售前曾借给农户李某使用,农药系李某使用后残留所致。问:

   〔1〕肉食公司可否拒收生猪?为什么?

   〔2〕谁应该对生猪中毒负责?为什么?

   〔3〕张某、杨某有无过错?为什么?

   〔4〕农场应向谁索赔?为什么?

   6.(本题8分)某市商场举办有奖销售。某校校长贺某决定从该商场为学校购买一台仪器,同时得奖券100张,分给每位教师各2张,言明如得奖即归持券人。同时贺某与其他几位教师又去购物抽奖,但由教师丁某代垫款项。贺某因急事出差,只将3张奖券号码登记下来,对丁某说:“这3张就算我的了”,但未还丁款。奖开,学校出资部分有一张奖券得一等奖,奖金5000元,持券人为丁某;个人出资部分,贺某登记的3个号码有一张中二等奖,奖金4000元。此事贺某尚在外地,丁某持券取回奖金9000元。贺某回后得知此情,找丁某要求给付中奖的4000元,丁某不允,言此奖券系自己所购所持,贺某既未付款,也未占有奖券,应归自己享有。贺某甚怒,宣布一等奖券系学校出资,奖金应归学校所有,丁仍不允,贺诉至法院。问:

   〔1〕学校出资部分中奖的奖金应归谁所有,为什么?

   〔2〕个人出资部分中奖的奖金应归谁所有,为什么?

   〔3〕贺某宣布一等奖奖金归学校所有是否有效,为什么?

   〔4〕贺某未付丁某购物抽奖的款项,在贺某与丁某之间存在什么性质的法律关系?为什么?

   7.(本题7分)刘某与妻子方某有一子刘甲,与妾邱某有一子刘乙。1948年刘某又赎买歌女陈某为妾,但未为刘家公认,刘某与陈某在外租房同居,生女刘丙并收养刘丁为子。1954年刘某又回原籍与邱、方及其子女共同生活。“文革”开始,邱、方、刘先后挨批,唯出身低微的陈某幸免,故刘又搬至陈处生活。陈与方、邱及其子女始有来往,且尽力予以照顾。1979年刘平反,退还房8间,其他被抄物品折款32000元,补发工资18000元。事后刘仍与陈生活,8间房屋方、邱及其子女各住4间。1988年刘病重,转至邱某处,刘甲、刘乙、刘丙、刘丁共同照料。现刘去世,上述各方当事人为分遗产而起纠纷。

  现:〔1〕请分析并提出该案的合法继承人。

  〔2〕请分析并提出该案的遗产处理办法。
责任编辑:韩京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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