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庆红在全国实施公务员法工作会议上强调
认真抓好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工作
不断提高公务员制度和队伍建设水平
2005-09-22 08:48:08 | 来源:新华社
  全国实施公务员法工作会议9月20日至21日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曾庆红到会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公务员法是我国第一部属于干部人事管理总章程性质的重要法律,它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一件大事,在我国干部人事制度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颁布实施公务员法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贯彻落实公务员法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不断健全和完善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

  曾庆红指出,依法治国的重点是依法管理好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干部人事管理进入了一个依法管理的新阶段,为科学、民主、依法管理公务员队伍提供了重要依据,为提高广大公务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提供了重要保障。

  曾庆红在回顾了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探索和建立的过程后指出,公务员法从公务员的来源、范围,对公务员队伍的领导、管理以及对公务员的监督约束和激励保障等五个方面,集中而鲜明地体现了公务员制度的中国特色,特别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把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的工作人员纳入公务员管理,充分体现了我国现行政治制度的基本特点。我们要在公务员法这个新的制度平台上继续探索、不断创新,为完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建设优秀人才密集、善于治国理政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而不懈奋斗。

  曾庆红强调,作为治国理政主体的公务员队伍,依法履行公职,承担着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能,其素质和能力决定党的执政能力和国家的管理水平。我们要以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以思想政治建设为根本,以能力建设为重点,通过抓好大规模教育培训和加强实践锻炼这两个关键环节,不断提高公务员队伍促进发展、推动改革、维护稳定的本领,提高公共行政、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本领,提高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服务群众的本领,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本领,提高善于学习、善于调查研究、善于自主创新的本领。要在实践中培育和弘扬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顾全大局、团结协作,恪尽职守、廉洁奉公这一具有时代特征、中国特色的公务员精神,使全体公务员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自觉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

  曾庆红还就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他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一定要把做好从明年1月1日起贯彻实施公务员法的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扎实措施,务求取得实效。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是一项系统工程,一定要高度重视、科学安排、稳妥推进。公务员法中的许多制度性规定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一定要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政策不走样,特别是要严格按照政策做好公务员管理的入轨运行工作。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公务员法的各项规定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贺国强作了总结讲话。他在讲话中指出,曾庆红同志代表党中央、国务院所作的重要讲话,立意高远,论述精辟,要求明确,富有新意,思想性、针对性都很强,是实施公务员法的指导性文件。各级党委、政府要迅速传达好、学习好这次会议精神,特别是曾庆红同志的重要讲话,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严格按照中央精神和实施方案要求,根据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试点先行、逐步完善的工作思路,加强调查研究,摸清基本情况,夯实工作基础,扎实做好实施公务员法的各项工作。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公务员法的学习培训工作。要注意把握政策,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明确分工,加强协调,认真履行好职责。

  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主持会议,并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要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党委组织部长,政府分管人事工作的副省长(副主席、副市长),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机关分管干部人事工作的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
责任编辑:陈秀军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