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个包工头为要款自砸承建房
2005-10-11 14:11:26
     中国法院网讯 (张宝乐 章新古)  为了能要回开发工程款,16个施工队长竟雇人砸毁各自承建的楼房,并阻止他人上房。10月11日,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处沛县金贸广场原施工队长张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张某等16个施工队长为了能够要回其开发的沛县沛城镇金贸广场工程款,商议到金贸广场砸毁各自承建的楼房,阻止他人上房,扩大社会影响,并引起领导重视,从而达到解决工程款的目的。

  2004年12月14日至2005年3月间,张某等雇佣多名社会无业人员采取打人、砸房子、强行索要房租等手段,先后砸坏20家的房屋及其他物品,造成损失价值人民币8981元,与购房户发生4次厮打,致购房户郑某轻微伤,强行收取21家的房租4150元。张某等人的行为造成购房户不能上房或无法正常营业,严重扰乱了公共场所的秩序。后在相关单位的调解下,张某等人均赔偿了损失。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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