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员洗澡中毒身亡 村支书聚众抬尸游行
2005-10-28 11:57:32
     中国法院网讯 (颜建全)  铝材公司的仓管员曾某凤在其亲戚家的浴室里洗澡,因一氧化碳中毒身亡。后死者户籍所在地的村支部书记曾某竟聚众到该公司索要赔偿。日前,曾某因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

  2月23日上午,永春县公安局横口派出所接到报警电话,称某铝材公司仓管员曾某凤(系该县一都镇苏合村人)在其姑丈家浴室洗澡时,意外死亡。接报后,横口派出所所长和副指导员在向县公安局报告的同时,带领民警迅即赶到现场,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随后亦派员到现场进行勘查,并对尸体进行法医鉴定,确认曾某凤系因一氧化碳中毒而死亡。死者家属对此结论没有异议,并与铝材公司就善后工作进行了磋商。

  然而,当天晚上7时许,一都镇苏合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曾某突然带领100多名村民来到铝材公司。气氛顿时变得紧张起来。派出所民警向曾某等人详细介绍了曾某凤的死因等有关情况,并要求曾某先把村民带回去,以防事态扩大。岂料,曾某非但不听劝告,反而声称自己是代表苏合村的村民和死者家属来索赔的,倘若公司赔偿少于6万元,他决不带人回去。派出所民警和公司领导好言相劝,耐心作曾某等人的思想工作,曾某却置之不理,听任事态扩大。

  当晚8时许,曾某凤的父亲、妹妹和10多名村民冲进公司办公室,砸坏办公用具,继而发展到聚众殴打公司领导、员工和治安联防队员,并用摩托车设置障碍阻碍车辆通行,然后抬着尸体在公司内游行,导致该公司一度停产。
责任编辑:李金红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