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货司机泄私愤雇凶杀人被判刑
2005-12-10 08:51:41
     中国法院网讯  因为被巫山县柿叶湾煤矿拒绝运输原煤,吴静平等4位个体司机解恨,便花钱雇请吴建、田由海、周密、李凯敏将该煤矿调运车队负责人田本生砍成重伤。12月2日,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主犯吴静平、吴建、田由海不等的有期徒刑。

  2005年4月18日,吴静平、龚元军、龚元木、吴名炎(另案处理)都是从事个体的驾驶员。巫山县柿叶湾煤矿拒绝了他们运输原煤后,吴静平等四人认为是该煤矿调运车队的负责人田本生从中搞鬼,于是怀恨在心,商定每人出资2000元,找人教训田本生。后吴静平找到吴建、张俊(另案处理)等人。

  4月28日上午11时许,龚元军带吴建、张俊、田由海、周密、李凯敏指认田本生,后由吴建开车带田由海、周密、李凯敏,尾随田本生到巫山县巫峡镇平湖西路三峡大酒店门口时,田由海一刀将田本生砍伤,接着周密、李凯敏用随身携带的钢管各击打田本生一下。而后,吴静平将4000余元人民币给张俊转交吴建等人。后经法医鉴定,田本生的损伤程度系重伤。

  吴静平在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吴建在羁押期间,也检举揭发其他犯罪嫌疑人的窝藏地点,并被公安机关将其抓获。

  巫山县法院还查明,吴建于2004年4月16日故意伤害他人,以及周密强奸一未满14周岁少女的犯罪事实。

  巫山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吴静平有期徒刑8年、吴建8年6个月、田由海9年。以故意伤害罪和强奸罪判处被告人周密有期徒刑10年。李凯敏、龚元军、龚元木犯故意伤害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7年、7年。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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