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全国法院第十八届学术讨论会论文的启事
2006-02-14 15:20:2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由最高人民法院主办,国家法官学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人民法院出版社联合承办的全国法院第十八届学术讨论会拟于2006年第四季度举行。

  继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将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党的执政能力之一后,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又将建设和谐社会作为“十一五”时期我国发展的重要目标和必要条件,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高度重视。肖扬院长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指出,一个和谐的社会必定是有序的社会,而一个有序的社会必定是一个民主与法制的社会。推进人民法院事业发展的目的,就是要更好地发挥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作用,为我国经济和社会的科学发展和全面进步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为了从理论上进一步阐释和概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及公正司法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并将已经取得的经验贯彻到各级人民法院的司法实践中去,全国法院学术讨论组织委员会决定以“公正司法与构建和谐社会”作为本届学术讨论会的中心议题(论文选题范围附后)。

  欢迎法院和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律师以及政法院系、法学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踊跃投稿(法院系统的论文征集由各高级人民法院统一组织报送。法院系统人员不得与法院系统外人员联名以个人名义报送,否则一律不得参加评奖)。来稿必须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理论联系实际、学术观点明确、论据充分、材料翔实的未公开发表的论文。字数一般应在6000字以上,10000以下。来稿必须注明详细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并附参评论文的软盘,软盘采用word文挡格式。来稿截止日期为2006年8月31日。届时最高人民法院将邀请有关专家学者组成论文评选委员会,评出一、二、三等奖。获一、二等奖的作者将被邀请参加本届学术讨论会。

  来稿请寄:北京市通州区天成桥甲一号国家法官学院科研部

  邮政编码:101100

  联 系 人:金俊银 吴光荣

  联系电话:(010)85259087  85259095

  电子邮件:fyxstl@sina.com

                        

              全国法院学术讨论组织委员会

                二○○六年二月十四日

  

  附:全国法院第十八届学术讨论会论文选题范围

  作者可在下述参考选题范围内自定题目写作,全国法院学术讨论组织委员会不接受与下述参考选题范围不相关或者与中心议题明显偏离的论文。

  1、和谐社会与法治精神

  2、司法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和功能

  3、当代司法面临的挑战及其应对

  4、纠纷解决与规则之治

  5、中级、基层法院司法运作之实证研究

  6、司法公信力问题研究

  7、司法廉洁保障制度研究

  8、替代性争端解决机制研究

  9、司法调解研究

  10、法官职业化与司法现代化

  11、法院管理体制改革与司法现代化

  12、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价值与功能

  13、司法审查制度研究

  14、监督与司法公正

  15、司法与人权保障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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