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中院荣获湖北省法院先进集体称号
2006-04-20 16:21:18
     中国法院网讯 (涂莉 魏厚谋)  4月19日,在湖北省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暨先进集体优秀法官表彰大会上,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被授予全省法院系统先进法院光荣称号。据悉,在全省15个中级法院中,荣获先进称号的仅2个中级法院,武汉中院名列榜首。

  2003年以来,武汉中院在“跌倒”后痛定思痛,新一届党组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创建“一流的领导班子,一流的法院队伍,一流的审判质量,一流的执法条件”为目标,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切实履行审判职责,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2005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肖扬院长视察武汉中院时,提出“武汉中院要早日成为全国模范法院”的殷切希望,这极大地鼓舞了全院工作人员,更加坚定了全院工作人员争创模范法院的信心。

  3年来,该院先后获得“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国家赔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涌现出了省优秀法官李丽、魏怡先、省劳动模范李双利、市“十大青年卫士”徐正武等一批先进典型。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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