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开查十起土地违法案 占地伤农重点查
2006-12-07 11:34:30 | 来源:新华网-新京报 | 作者:蒋彦鑫 吴海花
  继今年上半年公布3起土地违法案件之后,市国土局昨日透露,北京将再次公开查处10起重大土地违法案件,这些案件均属于非法使用农村集体用地。

  十起违法多在郊区县

  今年上半年,北京市国土局会同市监察、规划、建设、工商等主管部门,依法对房山区青龙湖镇青龙头村“千湖庭院”别墅项目非法占地案等3起案件进行立案调查,并按照市政府专题会议要求依法进行处理。在此基础上,又对国土资源部第五、第六次卫片执法检查、日常动态巡查及今年以来群众信访反映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了排查。目前,初步选定10起案件,作为北京第二批公开查处的土地违法案件。这些案件多是非法占用集体土地,且多在郊区县。

  北京市国土局昨日(12月5日)公布了10起土地违法案件的名目,但未进一步透露案件细节。

  占地伤农将重点严查

  据了解,本月中旬,监察部、国土部将检查北京市及丰台等部分区县关于违法用地的查处情况。北京市有关部门表示,要坚决遏止新发生的违法违规用地现象,建立责任制,发现一起就严肃查处一起;对已经发生的,凡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特别是国务院相关文件的,必须依法查处。

  此前,在北京市监察局、国土局两部门召开的会议中,国土局局长安家盛曾表示,将对2005年1月开始,至今年9月新增的建设用地逐宗核查,登记造册。市国土局等相关部门将公开查处10起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各区县也要相应公开查处2起重大、典型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并上报监察局和国土局。查处重点是非法批地、未批先用等方面的案件,特别是要查处那些同时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或者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案件。

  ■新闻背景

  两部委要求严查土地违法

  今年上半年,监察部、国土资源部曾经强调,各地要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和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的通知》(监发〔2006〕9号),并提出“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6月份前要公开查处3起以上严重土地违法案件,到年底达到8起以上”的具体要求。

  北京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此后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土地调控文件精神坚决制止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用地的意见》(京办发〔2006〕27号),对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作出了具体部署。

  一、王卫红非法占用朝阳区来广营乡新生村集体土地案;

  二、孙莲莲非法占用海淀区上庄镇皂甲屯村集体土地案;

  三、丰台区郭公庄投资管理公司非法占用村集体土地案;

  四、北京天宜坤达养殖有限公司非法占用门头沟区斋堂镇东斋堂村集体土地案;

  五、郭长兴非法占用通州区张家湾镇样田村集体土地案;

  六、大兴区西红门镇拾村村委会非法占用村集体土地案;

  七、北京光环电信设备铸造公司非法占用昌平区马池口镇楼自庄村集体土地案;

  八、北京顺通吉平混凝土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平谷区大兴庄镇吉卧村集体土地案;

  九、怀柔区杨宋镇梭草村经济合作社非法出租集体土地案;

  十、延庆县康庄镇小丰营村委会非法出租集体土地建住宅案。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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