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秀莲在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实施一周年座谈会上强调
进一步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 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2006-12-20 11:18:1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吴晶晶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顾秀莲19日在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决定实施一周年座谈会上强调,要进一步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顾秀莲指出,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尊重和保障妇女权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我们着眼长远,从推进我国人权保障事业,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求我们立足当前,通过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宣传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解决妇女发展中不和谐的问题,推动两性协调发展,从而更好地动员广大妇女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顾秀莲强调,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尊重和保障妇女权益的良好氛围,着力提高决策层和公务员依法保障妇女权益的意识和水平,进一步在广大妇女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开展好妇女权益保障的宣传教育工作;要进一步加快配套法规政策建设,完善妇女权益保障的法律政策体系,各省区市人大要高度重视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的修改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注重妇女权益保障法配套法规政策的制定;要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全面推进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贯彻实施,推动解决一批涉及妇女权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好妇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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